| 索引号 | 620722028/2025-0029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林草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林草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1-25 08:55:22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甘林场发(2025)114号和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林草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张林改函(2025)86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开展2025年林草种苗管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行政审批,强化日常监管
民乐县林草局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草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严格《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对7家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准予行政许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管理工作,民乐县林草局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定期开展苗木生产经营检查工作,特别是对我县重点育苗企业(合作社)和新增育苗企业(合作社)落实许可、标签、档案以及自检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检查育苗企业(合作社)共计20家。检查过程中,针对制度落实不严、不规范的企业开展限期整改,确保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
二、严把用苗质量,保障项目需求
(一)建立全链条监管体系
民乐县在强化项目用苗质量监管方面,以“三北”工程等重大生态项目为核心,构建了覆盖种苗生产、流通、栽植全链条的监管体系,特别是对本地苗的监管,采用造林现场和本地苗圃实地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质量监管关口前移。
同时,通过“绿盾2025”行动联合市森防部门对重点育苗企业开展林木病虫害检疫4次,并通过全国林业植物检疫信息化平台实现调运全过程跟踪,确保苗木质量源头可控。
(二)严格履行质量抽检
在“三北”工程等重点项目抽检过程中,县林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对造林工程所有进场苗木涉及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及标签以及是否为良种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照项目作业设计方案,对项目用苗苗高、地径、胸径等进行抽样检查。截至目前,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本年度实施的“三北工程”项目用苗开展质量抽检28批次,苗批合格率达100%,造林苗木合格率97%以上。
(三)建立分级质量管控标准
参照《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标准,县林草局要求工程进场种苗必须进行分级质检,避免弱苗、死苗等成活率低的种苗用于项目栽植。同时,要求采用鱼鳞坑整地方式储存待栽植种苗,提高幼苗成活率。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苗木供需结构性不平衡。我县育苗企业(合作社)虽数量较多,但苗木生产种类较为集中,以樟子松、云杉、油松为主的部分苗木产能过剩,导致大量苗木滞销,新育苗用地不足。二是苗圃地分布零散,管理难度较大。我县大多育苗企业(合作社)大都是利用自有土地开展育苗活动,苗圃地规模小,分布零散且现代化程度低,管理难度较大。三是林木良种品种单一,苗木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我县苗木生产经营者大都以个体经营为主,受育苗专业知识体系不健全,育苗生产技术水平不够,育苗地分散难管理等因素影响,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现代化水平低下,规模化生产程度不高,林木良种培育发展速度缓慢,林木种苗质量参差不齐。
四、下一步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果断措施,最大程度保障本县域苗木生产经营活动向良性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行业服务。林木种苗管理部门要站在市场前沿,学习和掌握先进育苗技术,广泛收集各类种苗信息,通过举办各类技术培训或讲座,将新信息、新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和老百姓手中。同时要积极搞好林木种苗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服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出中、长期育苗规划实施方案,做好苗木的宏观调控,为造林绿化工作把好第一道关。
二是以国有场、站、圃为主,辐射带动全县种苗产业。面对种苗市场“千帆竞发”的局面,国有场、站、圃要依靠自身的资源、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继续发挥“龙头”示范带头作用,与粗放型生产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深入贯彻《种子法》,严格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发放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舆论监督,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林木种苗。建立县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队伍,配备设备,培训人员,层层把好质量监督检验关,杜绝假冒伪劣种苗用于造林绿化。
四是继续加强种苗信息管理工作,以信息引导市场,制定科学规划,提前安排年度计划,超前发展林木种苗生产,努力提供品种对路的良种壮苗,减少种苗生产供应的经济损失。加强造林部门和种苗管理部门的协调,造林规划早制定,任务早下达,种苗早准备,通过调控和信息引导,保持种苗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避免苗木市场的大起大落,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同时,根据林业建设面临的供求关系和消费多层次变化需求,开展多元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