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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民乐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2101/2026-0000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县委社会工作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县委社会工作部
生成日期 2026-02-14 15:08:41 是否有效

2025年,县委社会工作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根基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领导干部领学、全体干部常态化学法等形式,全年组织部务会、“三会一课”、周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20余次,有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考核,定期研究部署,确保法治建设与社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强化队伍法治素养,组织全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并保持优秀率,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推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牢固理念。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内部管理,立足职能制定并严格执行机关日常管理、保密、档案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严格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规范权力运行,通过民乐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主动公开职能、权责清单及办事流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三)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法治实践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与服务各环节。一是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路线图”为抓手,扎实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范受理办理,精准转送交办,推动访调结合、实质化解。二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20字”机制和乡村治理“24字”工作法,推动落实“三联包抓”、党建联席会议等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42个。组织开展“滥挂牌”问题排查整改,共规范标牌5类72个,清理牌子7类756个。三是设立红色服务驿站、“暖心之家”10个,招录社区工作者38名、村文书23名,引导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深度融入城市基层治理。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紧扣重要节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以及与社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拓展宣传阵地,针对“两企三新”、行业商协会组织及广大社区群众,积极动员法律志愿者等多方力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养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2025年,累计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

二、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法治宣传的精准性与渗透力有待增强。现有普法宣传模式仍以集中宣讲、发放材料等传统方式为主,形式较为单一。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如社区青少年、老年群体、新兴业态从业者)的差异化、个性化普法内容供给不足。二是依法治理与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在履行对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的监管职责时,部分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素养和复杂个案处置能力尚有不足。三是法治建设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融合不够深入。在日常社会服务、社区治理和矛盾调处中,部分工作存在重实务操作、轻法治嵌入的现象,未能将法治思维、法律方法系统性地贯穿于服务全过程。

(二)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重业务、轻法治,法治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足。二是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部署多、落实少,督查问效不严,部门间协同配合不够,工作合力不强。三是保障力度不足,法治队伍培训针对性不强,执法装备配备未能完全满足需求。四是创新意识薄弱,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习惯于按部就班,在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缺乏有效探索。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能力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健全常态化学习研讨机制,创新教学形式,提升学习实效。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强化法治实践锻炼,推动干部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依法履职。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结合工作新形势,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配合做好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强化调研论证和意见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步法”,加强决策后评估,规范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定期开展清理,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落地见效。

(三)坚持法治为民,优化服务化解矛盾。加大公共法律服务投入,整合资源、充实基层力量,完善乡镇社区服务联络点,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深化“四级七天”调解法和网格化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畅通信访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健全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健全监督结果通报、整改和追责问责机制,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开展个性化宣传,总结推广好经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法治建设与社会工作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