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0-0093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0-12-15 16:24:55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应急预案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证应急状态下的粮食正常供应,建立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张掖市粮食应急预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民乐县粮食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民乐县粮食应急预案》共分七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理、应急保障和附则。
第一部分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等级划分、适用范围四个方面对《预案》进行解释说明。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条例,保障应急状态下粮食供应安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二部分是依据《张掖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文件精神,成立民乐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对民乐县粮食应急机构及职责进行解释说明,并对民乐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做重点解释。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及其职责进行说明。指挥部成员是根据开展粮食应急指挥工作实际需求,结合各个成员单位具体职能所设立组成;二是对民乐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作出说明。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由民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指挥部在县发改局设立办公室,由县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本部分内容对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做了明确解释,保证应急响应的有序启动,为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第三部分至第五部分: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理。监测预警依据相关单位职能权限设定,由县发改局分别从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等方向进行监测和预警分析,交由应急办公室汇总做出评估和判断,职能明确、反应迅速,为启动粮食应急响应提供第一手参照信息。在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全县粮食监测预警系统高效有序地进行前期预警工作,并对建立粮食应急报告制度,对指定异常情形应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响应部分从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实施、指挥与协调、新闻报道、应急终止五个方面进行说明。应急响应程序从粮食应急状态认定和应急预案启动做了解释和规定。应急响应部分对粮食应急响应等级划分和具体行动举措做出了指导性规范。应急终止部分对粮食应急终止动作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善后处理从评估和改进、应急经费清算和应急能力恢复等方面做出规范。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重点对粮食储备和粮食应急保障系统进行解释,对全县粮食规模储备和企业库存周转做出要求,以保障应急状态下粮食质量和数量的安全。粮食储备包括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6个月销量,产销平衡区保持4.5个月销量”的要求,加强和充实县级粮食储备;企业储备是指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社会责任储备,无条件满足应急保障需要。粮食应急保障系统主要是从粮食加工、供应、运输各个环节所建立起来的保障系统。粮食预警和应急响应启动的情况下,由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另外,应急保障还对粮食主渠道保障、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通信保障、培训演练、奖励和处罚等方面做出规范,为粮食应急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第七部分对粮食应急预案最终解释权和实施日期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