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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2087/2020-0098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2-29 09:45:08 是否有效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做好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确保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有序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民乐县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民政办发〔202078号),现就《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甘肃省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张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掖市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重特大干旱、洪涝、大风、冰雹、农作物病虫害、低温冻害等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本预案确定了应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二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是快速处置,协同应对。

三、《预案》明确全县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民乐县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供销社、县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各镇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建立县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专家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指导组),由农业、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组成。

四、《预案》明确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开展应急响应。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其中:发生一级、二级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县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县级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向市级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市级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发生三级、四级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县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县级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向市农业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五、《预案》明确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后期处置和保障措施

《预案》明确了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善后处置、协调救助、调查和总结等后期处置事宜职责,及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信息保障等保障措施方面具体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