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3/2021-0012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19 17:05:00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春节期间储备肉投放工作方案
一、投放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定点投放,限价供应进行投放,切实保障民生,惠民利民。
二、投放工作安排
(一)投放品种及数量
共计投放储备猪肉30吨,其中冷冻肉15吨、活体猪15吨。
(二)投放网点条件
选择规模较大、财务健全、有投放实力及设施设备齐全的大型超市和肉食品销售网点进行投放。
(三)投放时间
2021年2月1日至2月10日向市场投放。
(四)投放方式
冷冻肉采取定点投放的方式,由储备肉承储企业民乐县荣昌生猪定点屠宰场承担投放供应,并组织将储备肉配送到确定的投放网点。投放网点确定为民乐县荣昌超市1店(民乐县解放南路231号)、民乐县荣昌超市2店(民乐县同乐路57号)。活体猪由民乐县姚氏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县域内选择合适的销售网点进行投放,增加市场供应量。
(五)价格确定
投放价格确定为冷冻腿肉30元/公斤、五花肉40元/公斤,不限购、不发“票”,投完为止;活体猪投放价格由民乐县姚氏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确定,要求略低于当日市场销售均价。
(六)投放管理
一是各投放网点必须由技术过硬的工作人员进行肉品分割,其它肉品销售专柜要与储备肉销售柜保持一定的距离;二是投放网点负责做好储备肉投放的具体工作,不得给肉类加工企业和经营户搞批发,防止二次进入市场加价销售,切实维护好定点投放的供应秩序。三是承担储备肉供应的承储企业要尽可能地保持价格稳定,各投放网点在投放时段的销售价格保持一致;四是投放产生的价差由承储企业在储备肉财政补贴管理费用中解决,县财政不再补助投放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