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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2023/2023-0023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09-25 11:17:07 是否有效

   政策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民乐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风光水及生物质能”多能互补和“发输储用造”一体化发展思路,主动融入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能源体系,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以新能源产业大突破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相结合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发展和资源配置规模,处理好光伏发电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综合利用的关系,高效、合理配置资源。

   ——市场导向和公开优选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组织企业公开公平开展竞争性配置,择优选择投资主体。

——产业带动和提质升级相结合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升级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链各环节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民乐三墩滩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全县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全县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实现新突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新能源产业链年产值达到20亿元。展望2030年,全县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产业链年产值达到50亿元,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以上,实现能源消费向绿色能源转变,建立起以新能源为主导的绿色能源体系,率先在能源领域实现碳达峰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以光伏发电基地为牵引,优化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积极开展《民乐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推动规划阶段性主要任务全面落实。抢抓全省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立足太阳能资源丰富优势,加快推进民乐三墩滩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按照“系统性谋划、板块化开发、大通道外输、产业链延伸、清洁化应用”的思路,坚持以资源换产业,重点探索特色高效农业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光伏+戈壁设施农业”发展模式,全力打造高质量农产品供给区、戈壁农业引领区、农光互补示范区,真正实现特色高效农业和新能源产业培育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工程,组织推动开展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促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利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逐步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

    (二)以储能基地建设为重点,统筹推动储能项目示范发展。大力推动新型储能发展,鼓励在电源侧、电网侧建设独立储能和共享储能电站,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依托已建成并网运行的民乐县150MW/3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电站项目,加快实施民乐县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立足储能产业链发展现状,逐步招商引进电池级硫酸镍、硫酸钴、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等关键新材料产业,形成储能装备制造-新型储能-电池回收利用为一体的储能产业链,着力打造新型储能基地结合不同储能类型特点,给予差异化的配套发展支持政策。

   (三)以高载能就地消纳基地为支撑,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利用水平。全面推广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申报及绿电交易,用足用活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的政策红利。依托工业园区现有产业体系,引进现代高载能产业落地工业园区,重点围绕绿色化工产业园、重点工业项目、绿色交通物流、新能源供暖、绿色大数据中心建设等高载能项目,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降低高载能企业电价成本,加快形成“新能源开发—高载能产业—下游产品延伸”的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积极争取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加快工业园区电供热项目建设,增加绿色电力消费。全面开展地热资源勘查,推进中深层地热供暖和浅层地热开发利用,建立地热资源动态监测平台。鼓励开展电能替代示范,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新能源供暖示范工作,打造“光电开发-电能替代-交通物流、新能源供暖”产业链,加快清洁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培育现代绿色高载能产业。

   (四)以优化能源电网结构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重点实施民乐三墩滩330千伏汇集站建设项目,为三墩滩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并网创造有利条件。完善电网主网架结构,加快实施民乐顺化330千伏主变扩工程、民乐工业园区新城变建设等项目,通过合理配置不同电源类型,稳步提升输电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合理确定配电网接入分布式新能源的比例要求,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探索实施智能电网工程,建立容纳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综合利用,推动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立体化协同发展,开展生物质发电示范,鼓励企业灵活发电。

   (五)以新能源和协同产业项目齐头并进为目标,建立健全产业项目事前引进评估机制。结合全县新能源产业链培育需要,完善《新能源产业项目招商指引》,优先引进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从严控制预警类项目引进。严格按照《张掖市新能源产业项目招商引进事前评估办法》和《张掖市新能源指标奖励竞争性配置办法》,鼓励投资主体立足我县发展实际和建设需求,从链条补强、品质提升、投资规模、产值税收、解决就业等方面综合考虑优先落地协同产业项目。积极组织开展新能源协同产业项目招商引进事前评估,力争我县更多新能源项目纳入全市新能源产业奖励项目储备库。县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产业先落地、指标后支持、市场化竞争、奖励性分配”新机制,在推荐投资主体时从严树牢“大干大支持、不干坚决不支持”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