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2-00170 | 发文字号 | 民政办发〔2022〕4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2-05-24 10:52:39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有关单位:
《民乐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民乐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54号)及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树牢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地质灾害防治这场“主动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做到防灾有方,治灾有法。坚持把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谋划,一项民生工程来推动,健全完善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防治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全面落实防治责任、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专业监测、群测群防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不断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持续提升防治避险能力,确保隐患早排查、早预防、早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趋势重点
我县地处青海北部-甘肃西北部地震断裂带,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震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特别是“1.8”青海省门源县发生6.9级地震引起我县境内山体松动、岩石破碎、地质结构破坏。进入汛期,因强降雨、持续降雨渗透后致使滑坡体沉重、错动,造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主要有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三种类型,其中滑坡14处,崩塌8处, 泥石流8处,滑坡主要分布在南古镇岔家堡村、丰乐镇易家湾村、顺化镇青松村、洪水镇山城村和石家沟村、永固镇姚寨村、海潮音寺、大河林场踏马窑子一带;崩塌主要分布在南古镇左卫村、洪水镇山城村、民联镇龙山村和童子寺;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南古镇高郝村、丰乐镇易家湾村、何庄村和武城村、顺化镇青松村、洪水镇山城村、民联镇龙山村、海潮坝倒洋沟和马鞍山沟一带。险情等级属特大型1处,大型1处,中型5处,小型23处,威胁人口8707人,威胁财产1.71亿元。
(一)重点防范时期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诱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2022年3月至10月。
3月至4月(冰雪消融期):冻土地带和积雪较多地段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同时,还应注意防范春季灌溉期边缘地带发生崩塌、滑坡灾害。
5月至10月(汛期):地质灾害易发期和主要防范期,重点防范因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或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特别是切坡、采矿等活动易诱发崩塌、滑坡等灾害,要全年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稳定性、危险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因素划分,我县地质灾害划分为重点、次重点、低易发区三个防治区,其中重点区9处,次重点区15处,低易发区6处。
1.南古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滑坡1处、崩塌1处、泥石流1处)。重点1处(瓦房城水库左岸滑坡);次重点1处(左卫村三组崩塌);低易发区1处(高郝村砂河沟泥石流),危及人口8404人。
2.丰乐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滑坡2处、泥石流3处)。重点2处(易家湾村羌活沟泥石流、何庄村山马沟泥石流);次重点2处(易家湾村四家庄滑坡、芦庄滑坡);低易发区1处(武城村武家沟泥石流),危及人口98人。
3.顺化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滑坡2处、泥石流3处)。重点1处(海潮音寺滑坡);次重点1处(青松村石蹄子滑坡);低易发区3处(青松村窑沟泥石流、海潮坝倒洋沟泥石流、马鞍山沟泥石流),危及人口13人。
4.洪水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滑坡6处、崩塌5处)。重点2处(山城子东北滑坡、山城子河右岸滑坡);次重点9处(山城子西滑坡、山城子南崩塌、山城子南崩塌1、山城子南崩塌2、山城子南崩塌3、山城子高家台子滑坡1、山城子高家台子滑坡2、山城子高家台子滑坡3、石家沟南滑坡),危及人口20人。
5.永固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滑坡)。为次重点(姚寨村眉末子滑坡),危及人口35人。
6.民联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崩塌2处、泥石流1处)。重点1处(童子寺崩塌);次重点1处(龙山村乃家崖崩塌);低易发区1处(龙山南沟泥石流),危及人口72人。
7.大河林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踏马窑子南西1号滑坡、踏马窑子南西2号滑坡),均为重点。
对生态本底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要加强日常监测,重点防范。对滑坡体、山脚、泥石流沟口等易发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要加强日常监测。对水库库区、山口、河谷出口等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村庄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区域,要加强监控监测,最大限度消除突发灾害;对河道砂石开采区域,要加强泄洪渠道疏通,强化监管,不断加大治理力度。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巡查排查。结合地域实际,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由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水务等部门和各防灾减灾责任单位,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严格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
(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及应急演练。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5”环境日、“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等宣传日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预防防范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举办1场地质灾害应避险演练,使受威胁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政府应急指挥能力不断提高。
(三)夯实群测群防责任。建立县、镇、村三级监测体系,各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县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在汛期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供预警信息。
(四)完善预警预报体系。对已建设好的5处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并连接好上级监测预警监控系统,动态掌握风险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灾害体变形动态,提前做出预测预报,做到早知道、早预防、早避让。
(五)严格遵守带(值)班纪律。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灾险情速报制度,指导基层组织开展防灾工作。
(六)全力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争取搬迁避让补助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做到应搬尽搬,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四、保障措施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人民生命安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各自工作的重要内容、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面落实防范责任人;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财政局要合理统筹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住建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管;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负责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水务局要加强小流域和泥石流河道、沟道的治理,负责山洪灾害和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教育、卫生健康、工信、文广旅游、文物、武装等部门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工矿企业、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和防治工作;教育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育列入中小学生日常安全常识教育内容;生态环境局、林草局要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负责开展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气象局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会同自然资源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协作抓好各领域工作。
(二)加强动态巡查、夯实防灾基础。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坚持预测、会商、规划、部署、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按照职责继续全面开展“三查”,重点加强对学校、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员聚集区、房屋建设切坡点、水利设施、公路沿线、旅游区(点)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和动态巡查工作,对排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动态监管和“两卡”发放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落实防治责任、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装备优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要定期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和宣传工作、对威胁村庄、学校等人员密集区的重大隐患点,6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避险应急演练,一旦出现临灾前兆,提高主动避险意识,确保能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三)加强资金投入,推进隐患治理。财政局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为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搬迁、治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信息平台体系建设等提供必需的工作经费,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要多方筹集资金,持续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作,加快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任务,同时,要探索长效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拓宽地质灾害防治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四)坚持汛期值守,做好应急响应。各镇政府、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向群众公开联系方式,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遇紧急险情灾情要按照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县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开展应急调查,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值班电话:县政府总值班电话:0936-4421411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0936-4421452
县应急管理局:0936一4429662
附件:民乐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民乐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鉴于人事变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民乐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培福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世明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吕希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金融办主任
王军元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钱雪燕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建学 县财政局局长
郑 军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葛永斌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展存福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赵生贵 县发改局局长
赵培超 县工信局局长
刘大龙 县住建局局长
张 金 县民政局局长
肖玺年 县卫健局局长
杨 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连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怀亮 县商务局局长
程 鹏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郭 卫 县供电公司经理
冒立鑫 县气象局局长
王 锡 县电信公司经理
樊 钊 南丰镇政府镇长
曹天星 永固镇政府镇长
陈建生 洪水镇政府镇长
陶得东 民联镇政府镇长
王秉林 三堡镇政府镇长
朱兴国 六坝镇政府镇长
马龙清 顺化镇政府镇长
张重英 丰乐镇政府镇长
杨海涛 新天镇政府镇长
陈学福 南古镇政府镇长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钱雪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