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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双树寺水库地表水源地确定为民乐县城区供水备用水源地的请示

索引号 620722096/2023-00030 发文字号 民政发〔2023〕8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0-25 17:57:42 是否有效

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单一水源供水的市州政府所在县区和其他县区应积极开展水量、水质符合条件的第二水源建设工作,分别于2020年、2030年实现‘双水源’,并实现联网串供,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适当提前”的要求,我县通过现场勘查和论证,初步确定将双树寺水库地表水作为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地,同时积极开展备用水源地审批前期工作,目前已委托甘肃省地质矿产开发局水文地质勘察院编制完成《张掖市民乐县双树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送审稿)》,请市政府予以审定。

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