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5-00132 | 发文字号 | 民政发〔2025〕4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5-09-06 14:48:45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各单位:
花红洞石窟位于南古镇岔家堡村东北2公里处大都麻河东岸的崖壁上,是一处魏晋时期的石窟寺遗址。壁画具有浓郁的龟兹风格,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对于进一步认识和研究河西石窟与新疆石窟的相互关系有重要意义。
石窟现存遗址点三处(A、B、C区),共有洞窟13个,明窗1个。该文物点保护范围以两端洞窟外沿向外各延伸15米,以洞窟所在崖壁前后各延伸15米。
现将花红洞石窟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文物保护范围予以公布。各级各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民乐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