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1/2020-00243 | 发文字号 | 民民发〔2020〕11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24 10:51:55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西部药都商会:
你们报来《关于申请成立民乐县西部药都商会的报告》收悉,经审查,商会成员、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法人资格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予以核准登记,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民乐县西部药都商会是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商会有必需的活动经费和正当的经费来源,其合法权益和依照登记程序所进行的活动受法律保护。
二、商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甘肃省民乐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必须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内部主要成员的选举。
三、商会成立后,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按时进行年度检查,逐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此复。
民乐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