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43/2025-00016 | 发文字号 | 民审通〔2025〕10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审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04 15:16:55 | 是否有效 | 是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民乐县委员会办公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共民乐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民乐县2025年度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9日起,对你单位2022年至2024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长由李淑萍担任,审计副组长由杨祥担任,成员包括:张永红、臧天旭、李阳娟(主审)、常海
民乐县审计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