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51/2026-00037 | 发文字号 | 民民政字〔2026〕14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民政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政局综合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3-11 09:01:37 | 是否有效 | 是 |
2025年,民乐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导向,健全法治责任机制
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安排,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坚持会前学法、决策前学法、领导干部述法等机制,促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全员参与学法用法考核,参与率与通过率均为100%,有效提升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三是组建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落实、各股室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
(二)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将法治建设置于民政工作重要位置,把“深化民政法治建设”列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由“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综合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协作配合、专人跟进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续聘法律顾问1名,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项目及重要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三是结合“结对帮扶·爱心民乐”工程,全面排查特殊困难群众,建立动态发现机制,加强低收入群体监测,及时落实保障政策。全年新纳入低保对象527户1066人,新纳入特困供养77人,共计发放救助资金11526.9万元,惠及8310户20766人。四是认真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及基本生活补贴制度,为20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工程”资助金21.5万元,为107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40.9万元,为105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5万元。五是规范办理婚姻登记,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2194件,其中结婚登记871对(跨省通办1对);离婚申请380对(跨省通办1对),完成离婚登记146对(跨省通办2对);补领结婚证522对(跨省通办3对),补领离婚证51人(跨省通办1人);受理异地查档申请33份,实际调取31份,提供婚姻登记档案250份,登记准确率达到100%。六是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每季度对72项网上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与动态更新,完善事项清单、流程图与材料目录,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升服务效率。
(三)注重监督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善法治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重大决策听证程序,年内完成合法性审查5件、公平竞争审查7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将其作为提升民政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的推动力,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与委员提案,明确办理责任人与具体措施,主动听取意见。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除依法保密事项外,所有应公开的决策事项、依据及结果均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规范执法,实现民政执法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制定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组织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能力。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局共有4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聚焦社会组织、殡葬服务、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坚持防治结合,深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重点查处养老服务、殡葬服务、非法社会组织及行业协会违规收费等行为,对全县111家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合格率为97%,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6家,规范社会组织活动12起。三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4家养老机构进行随机抽查。
(五)积极化解矛盾,建设平安民政
对涉及民政业务的矛盾纠纷,坚持依法调解、源头化解,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诉求。结合特困对象走访、低保核查等工作,主动深入矛盾集中区域开展下访,通过实地摸排梳理矛盾线索15条,分类落实责任并及时调处,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于萌芽。2025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7件,接待群众70人次,所有事项均按时办结,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100%。
(六)主动接受监督,保障权力运行透明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围绕社会组织、殡葬、养老、慈善等重点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探索“互联网+监管”方式,运用信息技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民政执法典型案例库,开展以案释法,提升监管针对性。
(七)加大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重点宣传《民法典》《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创新宣传形式,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利用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开展活动,动员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工等力量参与民政普法,提升群众对民政工作的了解与认同,及时传递党委政府惠民政策。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仍有提升空间。老年人、农村居民等群体对法律的理解多限于表层,对其内涵、权责关系及实际运用把握不深,法治意识尚未完全转化为自觉守法与依法维权行为,普法的精准性和影响力有待增强。二是法治与业务融合还不够紧密。当前工作中法治与业务一定程度上仍分别开展,法治要求未完全融入民政业务各环节,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三是法治基础保障尚显薄弱。专业法治力量相对不足,系统化、专业化法律培训有待加强,现有人员知识储备与实践能力与日益复杂的法治任务需求之间存在差距。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密围绕民政职责使命,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提升普法实效。推行精准普法,针对不同群体定制内容与形式,增强互动性与感染力,推动法律知识向法治观念深化。二是深化业务融合。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政策制定、业务决策的前置程序。探索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并在重点领域开展法治与业务融合示范创建,形成可推广模式。三是夯实法治基础。积极补充法治专业力量,加强全员法治培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定期评估与群众反馈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民乐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