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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索引号 620722063/2023-0032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生成日期 2023-11-28 16:00:00 是否有效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民乐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的通知》(民食药安委办发〔2023〕18号)文件精神,根据职责分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指标:严格落实《张掖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方案》,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 更新涉重金属污染源企业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保障耕地环境质量安全,确保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根据《关于印发张掖市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县内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开展摸底调查,经排查,我县境内有涉铬行业企业1家,即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了污染源整治清单,并进一步加强对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力度,在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勘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检查,随时掌握企业排污治污动态,并督促该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每月对锦世化工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及时掌握厂区内及厂区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的重金属含量,确保了企业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安全。

2023年我县无受污染耕地,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无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无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不到位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力度有待提高。全县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面广量大,而废旧地膜税后利用成本相对较高,现有回收利用废旧地膜的企业较少,且规模较小、层次低,加之废旧地膜回收项目资金少,致使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存在一定困难,从而影响粮食安全。二是现有的村镇垃圾收集点建设标准较低,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易造成土壤二次污染。三是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不足,县区监测站仪器设备、监测人员等不满足工作需要,无法承担县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做好我县粮食安全工作。
   
(一)持续推进饮用水源保护。落实河长责任制断面考核,持续开展全流域整治行动。继续从源头上加强联防联控,重点整治畜禽养殖、生活污水、企业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隐患。
  
(二)强化土壤管理工作。做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年度任务和成果应用,完成重点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开展“清废”专项行动,督促全县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监管体系,有效解决单打独斗、散兵作战的问题,多部门联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三)加强土壤监测执法监管力度。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建成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逐步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农田灌区源头水的日常巡查监察,密切监控农用地土壤的变化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排查环境安全隐患,防范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