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55/2026-00021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5-09 08:54:43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及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技术规程要求,民乐县自然资源局对本辖区内采矿损毁土地开展责任主体核查。经全面调查与举证,认定位于民乐县境内的2个图斑为无主废弃矿山(属历史遗留矿山),无复垦修复义务人。现将新增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民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联系电话:0936-4421452
附件:无主废弃矿山图斑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