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2-0033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13 15:20:00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张掖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教师行为规范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张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切实树立“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新时代教师形象,着力构建教育发展良好生态,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确保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二)尊重教育规律。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
(三)聚焦工作重点。围绕重点内容,针对突出问题,强化各部门领导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严格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强化师德师风日常教育监管。引导家庭、社会协同配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注重继承创新。传承中华优秀师道传统,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师德师风建设经验,结合“金山红烛·杏坛先锋·清廉校园”建设,全面梳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做法及工作特色,立足学校工作实际,适应新时代变化,加强创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三、总体目标
以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大力塑造“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强化教师的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经过3年左右努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良好从教环境基本形成,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1.教师的政治素质有新面貌。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教师的职业理想有新境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引导广大教师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推动社会进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己任,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
3.教师的师德修养有新气象。强化大局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增强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教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神圣职责,规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切实营造“廉洁从教、依法执教”的清正教风。
4.教师的整体形象有新提升。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相结合、严管与厚爱相并重,树立师德优秀典型,强化先进事迹宣传,讲好身边榜样故事,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强化师德师风考评机制,解决师德失范问题,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学生、家长、社会对教师队伍整体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1.提升教师思想理论素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加强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创新教师教育方式方法,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教育观。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平台和教师思想政治轮训等手段,使广大教师更好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清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2.强化教师正确的价值追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体现到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各环节,进一步凝聚起师生员工思想共识,使之成为共同价值追求。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教育,在教师学习教育及培养培训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科技创新文化,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引导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强化教育强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健全教师志愿服务制度,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厚植教育情怀。重视对高层次人才、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加强思想引领和政治把握,积极营造教师发展的良好环境。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3.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把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团结带领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金山红烛·杏坛先锋·清廉校园”党建品牌创建,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星级争创行动。建强教师党支部,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加强党员教师队伍建设,使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红色教育基地观摩学习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结对联系等,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把实施“党员名师”工程融入“民乐名师”、学科教学骨干、教育管理人才等教育人才培育工作中。完善学校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等制度。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二)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4.坚持师德教育常态化。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避免重教书轻育人倾向。加强对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的指导,通过老带新等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使其尽快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方法,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道德情操。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生涯全过程,建立健全教师全员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建立教师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四位一体”提升机制,将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5.强化教师法治纪律教育。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开展法治教育,并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体系。强化纪律建设,全面梳理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依法依规健全规范体系,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使教师从失德违纪案例中汲取教训,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自觉维护职业形象。强化师德培训,将师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课程,在职教师培训中要确保每学年有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师德教育不少于培训课程的三分之一。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三)健全师德管理长效机制
6.严把教师队伍入口。严格落实凡进必考机制,完善选拔教师的各项制度,用制度选人、用制度挡人、用制度用人。规范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完善教师招聘和引进制度,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从源头上杜绝政治素质低、人品差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建立科学完备的标准、程序,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各级各类学校可结合实际开展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加强对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职业学校“双师型”人才等引进人才的全方位考察,提升人才引进质量。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7.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清单。积极探索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双向管理机制。推进落实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着力解决师德失范等问题。鼓励学校根据实际,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基础上,细化具体可行的师德师风行为正面负面清单。正面清单要从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以及从政治立场、教育教学、情感育人、廉洁从教、敬业奉献等方面,明确教师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负面清单要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道德、廉洁从教、生活作风等方面做出行为限制或禁止。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四)加强师德考核评价管理
8.完善师德考核办法。科学设置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内容,规范师德考核程序,创新师德考核方式,全面客观评价教师师德表现。开展师德考核优秀比例动态调整和优秀比例事前审批、事后备案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考核方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后,经学校党组织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教师反馈,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师德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9.严格师德考核评价。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的重要内容。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持续开展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四方教师德能评价工作。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10.强化师德考评前置作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列为教师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并贯穿工作始终。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依据相关规定取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同等条件下,对于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中优先考虑。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五)强化师德失范行为监督惩处
11.建立师德师风多元监督体系。构建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加强政府督导,将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测评内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多发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学校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师德师风满意度测评,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将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对教师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探索建立宣传、教育、承诺、考核、监督、奖惩“六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12.严惩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严格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深入开展师德承诺活动,教师每学年签订师德承诺书、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定期组织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对教师失德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对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投诉,要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对教师歧视、侮辱、体罚学生及赌博、酒驾醉驾等问题,一查到底。持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问题的专项治理,对于严重侵害学生权益、败坏教师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拖延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失职失责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六)强化师德师风正向引领
13.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评优晋级的首要条件。制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充分听取教师代表意见。重要节庆日活动,邀请优秀教师代表参加。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优秀教师表彰奖励,配合做好省、市、县级表彰推荐工作,完善表彰奖励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确定荣誉获得者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对荣誉获得者后续支持服务。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14.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充分尊重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开展有关保障教育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师职业权利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学校及教师依法从教、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学校和相关部门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要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保障教师立德树人职业尊严不受非法侵犯。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全面关注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创造安心、静心、舒心的良好从教环境。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15.厚植校园师道文化。从幼儿园开始加强尊师教育,加快形成接续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尊师重教文化。推进尊师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通过尊师第一课、9月尊师主题月等形式,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依法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结合实际统筹有关资源,因地制宜安排一线教师特别是长期从教教师进行疗休养,重点向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充分尊重和听取教师意见。加强教师心理健康专业指导,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直面教师诉求,积极回应教师关切。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教师节期间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宣传活动。加强家庭教育,健全家校联系制度,用好家校合作平台和家长学校,引导家长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敬教师创造发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学习教育。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16.选树宣传师德典型。大力宣传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特别是教学一线优秀教师、乡村教师先进事迹,综合运用授予荣誉、事迹报告、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手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良好局面。组织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省市教学名师、最美教师、陇原名师等开展师德宣讲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教书育人楷模进行师德专题报告,面向广大教师讲好师德故事,传递正能量。建立典型模范树师德、优秀教师谈师德、法规制度促师德、日常养成践师德和师德师风宣传常态化等制度,鼓励采取实践示范、情景教学等形式,把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真人真事诠释新时代师德内涵,促升教师师德素养,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17.建立教师宣誓和荣退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新时代要求不断完善教师宣誓誓词,在新学期、教师节或举办重大活动时,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教师宣誓活动,新入职教师要举行宣誓活动。做好老教师荣退工作,适时开展老教师荣退仪式,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鼓励社会和惠师企业对退休教师给予一定奖励。把开展教师宣誓活动和荣退仪式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宣誓活动和荣退仪式,坚定教师职业信念和职业操守,不断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认同感、获得感。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县人社局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18.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挖掘教师示范典型,树立教师正面形象,积极发挥教师节激励作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新民乐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教师先进事迹,多形式组织开展师德宣讲活动。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教师优先”。鼓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等对教师实行优待。形成社会合力,支持各镇(街道)、村(社区)重教兴学、奖教奖学,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或通过依法成立基金、设立项目等方式,支持教师提升能力素质、进行疗休养或予以奖励激励。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县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各部门和各方面全员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大经费投入,给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各部门、学校要从解决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积极探索建立宣传、教育、承诺、考核、监督、奖惩六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优化教育与考核并行、表彰与惩戒并举、制度与监督并重的师德师风建设方式方法,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县教育局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管部门和主责部门,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切实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责任人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激励、检查、监督、通报、惩处等制度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教育目标责任管理,与评先评优挂钩。强化专项督查,对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力、不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问题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视情进行通报或约谈相关负责人,并在相关考核中酌情扣分或提出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