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3-0020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05 09:44:49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张掖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教基发〔2023〕26号)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情况通告如下:
1.市教育局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民乐一中)招生计划1428人,普通高中(民乐一中)录取工作及高一新生学籍注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根据招生计划和评卷结果,达到以下条件的我县考生可被我县普通高中(民乐一中)录取:2023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总分(含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达到510.5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科)等级、地理和生物(合科)三科等级达到2B1C及以上。
3.普通高中(民乐一中)录取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上旬予以公示,届时考生可登陆“张掖智慧教育云”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4.未经统一公示的学生,一律不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5.未被普通高中(民乐一中)录取,且填报了我县中职学校(民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志愿的考生,将被民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录取(咨询电话:13919751876,郑老师)。
6.相关学校要严格落实《张掖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宣传和炒作中考成绩,严禁违规招生。
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936--4415979
民乐县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