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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通告

索引号 620722025/2023-0020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7-05 09:44:49 是否有效

根据《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张掖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教基发〔2023〕26号)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情况通告如下:

1.市教育局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民乐一中)招生计划1428人,普通高中(民乐一中)录取工作及高一新生学籍注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根据招生计划和评卷结果,达到以下条件的我县考生可被我县普通高中(民乐一中)录取:2023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总分(含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达到510.5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科)等级、地理和生物(合科)三科等级达到2B1C及以上。

3.普通高中(民乐一中)录取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上旬予以公示,届时考生可登陆“张掖智慧教育云”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4.未经统一公示的学生,一律不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5.未被普通高中(民乐一中)录取,且填报了我县中职学校(民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志愿的考生,将被民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录取(咨询电话:13919751876,郑老师)。

6.相关学校要严格落实《张掖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宣传和炒作中考成绩,严禁违规招生。

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936--4415979

                         民乐县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