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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民乐县2025年秋学期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民乐县2025年秋学期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25/2025-00114 发文字号 民教发〔2025〕4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5-07-08 11:12:35 是否有效


县直教育单位、各学区、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民乐县2025年秋学期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民乐县2025年秋学期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民乐县教育局    

                     202577日    


民乐县2025年秋学期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促进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张掖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张教发〔2025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就便原则

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等情况,按“相对就近就便、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招生,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幼儿。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全纳平等原则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收所有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划片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划片方案

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划分片区进行招生,招收片区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子女以及片区内居民适龄子女。

1.洪水小学:解放路以西、水井巷以东、南华路以北、东西大街以南片区。

2.金山小学: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东、临松路以南片区(不含汉唐华府)。

3.思源学校小学部:福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片区和锦绣家园片区。

4.文化产业园小学: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福民路以南片区(不含金地名都、祥瑞园、瑞祥园)。

5.东浦小学城关村,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北片区(不含聚业苑1区、聚业苑2区、聚业苑12区二期、瑞泰嘉园东西区团结巷以东、东西大街以北、世纪大道以西、健康路以南片区),南大街以东、东西大街以北、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南片区,职教中心家属区、东浦小区、东浦明珠小区、公安局家属区、交通局家属区、地税局家属区。

6.乐民小学乐民村、戎庄村、李尤村、里仁村,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北、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东片区和金地名都、祥瑞园、瑞祥园、瑞泰嘉园东西区、汉唐华府、聚业苑2区。

7.民族小学:益民村,文昌路以南、东西大街以北、南大街以西片区和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以及东西大街以南、县府街以北、水井巷以西片区(含水务局家属楼)。

8.新丰小学:新丰村和红光、石沟、南湾、老号、黄青、新墩、上柴村、下柴村,县府街以南、水井巷以西片区和南华路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聚业苑7号片区。

9.八一小学八一村、吴庄、刘山、单庄、马庄、叶官村、山城村、费寨村、刘总旗村,以及聚业苑1区、聚业苑12区二期,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片区(不含职教中心家属区、东浦小区、东浦明珠小区、公安局家属区、交通局家属区、地税局家属区和聚业苑7号)。

(二)城区初中划片方案

1.城区有固定房产的民乐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和学籍在民乐的县外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按现居住地划分到城区四所初中,具体为:

民乐二中:解放路以东、惠民路以北片区(不含颐和盛世、汉唐华府、星河小区)。

民乐三中:世纪大道以东、惠民路以南片区,解放路以东、南华路以南片区和县府街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

民乐四中:惠民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南华路以北、解放路以东片区,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县府街以北片区(含水务局家属区、盛世丽景小区)和颐和盛世、汉唐华府、星河小区片区。

思源学校初中部: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片区学生。

2.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按划分区域录入四所初中,具体为:

民乐二中:户籍在南丰镇、三堡镇、六坝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民乐三中:户籍在永固镇、顺化镇、丰乐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民乐四中:户籍在民联镇、南古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思源学校初中部:思源学校小学部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以及户籍在洪水镇、新天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三)农村小学根据学区确定的服务片区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乐民新城学校招收生态工业园区适龄儿童。

三、招生方式

(一)小学。通过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统一接收我县新生报名申请,同步提取公安、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政务数据,通过甘肃省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管理端)进行审核录取。家长报名后持续关注系统信息,个别线上无法核查的资料,家长需携带资料按学校通知时间到校进行线下核查。

(二)初中。由学生按照划片方案和户籍所在乡镇(仅限于城区无固定房产学生)到对应的学校报道。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98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2025年本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小学招生办法:

1.入学条件。按划定的招生区域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凭证;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两者需同时提供);租住房为入学依据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房合同等基本证明材料,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和子女的居住证。办公、商业、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2.网上报名78日—15日,统一使用“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进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3.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成功后,经系统比对和学校初审后需现场审核的招生对象,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本县户籍学生: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房合同等等。

非本县户籍随迁子女: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房合同等。

4.录取顺序:

A类:民乐县户籍,且在招生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包括:①户口在招生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B类:民乐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的儿童(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C类:非民乐县户籍,在招生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

D类:非民乐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的儿童(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5.报名录取流程招生采用“网上申请、依序录取、调配入学”的方式进行。

1)信息采集。小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注册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报名地区选择“张掖市一民乐县”,进入报名入口,选择需要办理的入学学段(小学入学),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选择“本县区户籍学生通道”(民乐县户籍)或“非本县区户籍学生通道”(非民乐县户籍)。按照居住地所在片区选择对应学校,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入学申请网址为:https:/zwfw.gansu.gov.cn。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系统比对。系统根据监护人信息比对户籍、房产等信息。

3)学校审核。学校工作人员使用智慧教育云平台账号登录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s:ruxue.smartedu.gsedu.cn/admin/完成适龄学生入学申请审核、录取工作。也可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核验房产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退回后,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学校,按要求提交资料。

4)现场审核。系统比对未通过或学校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由监护人持相关资料按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确认签字并做好资料留存,签字人对现场核验结果负责。

5)录取确认。所有新生均需在报名系统报名,学校审核录取工作结束后,公示已录取学生名单。

6)调配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招生责任学校联系周边有学位学校调配入学,无法调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配。

7)注册学籍。招生工作完成后,根据新生报名系统中的录取人数在学籍系统注册学籍。

(三)初中阶段招生办法:

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原则登记入学,除思源实验学校和乐民新城学校六年级毕业学生外,城区其他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各学区六年级毕业学生由监护人带领学生按照划片方案和户籍所在乡镇(仅限于城区无固定房产学生)到对应的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后入学,不符合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调配。思源实验学校六年级毕业学生对口直升到思源学校初中部,乐民新城学校六年级毕业学生对口直升到乐民新城学校初中部。

五、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民乐一中:严格依据张掖市教育局下达的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任何个人或学校都无权为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职教中心:由学校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优先招收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三毕业生,也可跨区域招收省内有到县职教中心就学意向的县域外初中毕业生。

(二)城区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班数

班额

计划招生数

备注

初 中

初级实验中学

12

<50

580


第三中学

12

<50

580


第四中学

12

<50

580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

12

<50

580


初中合计



2320


小 学

洪水小学

6

45

270


金山小学

7

45

315


东浦小学

4

45

180


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3

45

135


文化产业园小学

4

45

180


洪水镇乐民小学

3

45

135


洪水镇八一小学

3

45

135


洪水镇新丰小学

3

45

135


洪水镇民族小学

1

45

45


小学合计



1530


六、招生报名时间

根据校历规定和学校通知执行。

七、有关要求

1.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进藏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子女入学。

2.保障留守儿童全部入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请求,确因民族等特殊原因有入学困难的,由教育局予以协调解决。

3.2025年秋学期申请转入城区小学就读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班额调配解决。

4.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洪水学区城区四校)之间互不转学;乐民新城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城区学校就读。

八、其他事项

1.因故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物业缴费票据等相关佐证材料。对于个别小区住户提供房产资料不全或存疑的,招生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房管部门、小区物业、房产开发商等进行核实,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查验确认。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租房居住的,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3.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开学前向招生区域所在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由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备案(需提供相关鉴定证明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

4.儿童(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因故迁移的,户口入户时间或迁入当地派出所时间截止2025831日须满一年。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等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应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

5.严禁提供虚假户籍、房产证件,严厉打击伪造国家证件行为。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故意隐瞒房产信息的,一律取消学生在该校的报名资格。

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9364415979


民乐县2025年秋学期城区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切实保障城区适龄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确保城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及趋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城区公民办幼儿园招生秩序,确保适龄幼儿全部入园接受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幼儿园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各幼儿园要公开招生信息,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园工作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规范招生行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以居住证、营业执照、租房协议、务工合同等为主要依据。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坚持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原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按计划分步推进招生工作,妥善解决招生工作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招生对象

幼儿小班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的幼儿,即20228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范围和办法

(一)县直幼儿园划片方案

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划分片区进行招生,招收片区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子女,以及片区内居民适龄子女。

1.第一幼儿园:益民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南大街以西、南华路以北片区。

2.第一幼儿园城关分园:城关村,南大街以东、文昌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南华路以北片区和东西大街以北、新民路以南、团结巷以西片区,以及祁民药业家属区、医药公司家属区、妇幼站家属区、农发行家属区、人寿保险公司家属区。

3.第二幼儿园文化产业园解放路以西、福民路以南、惠民路以北片区(不含金地名都、祥瑞园、瑞祥园)和解放路以东、乐民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福民路以北片区。

4.第二幼儿园嘉园分园:

第一批次:招收解放路以东、福民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惠民路以北片区。

5.第二幼儿园益康园分园:解放路以西、乐民路以南、福民路以北片区和杏林庭院片区。

6.第三幼儿园:解放路以东、惠民路以南、东西大街以北片区(不含新民路以南、团结巷以西片区、瑞泰花园东西区和团结巷以东、东西大街以北、世纪大道以西、健康路以南片区)和世纪大道以东、惠民路以北片区。

(二)洪水学区幼儿园划片方案

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学区布局结构调整和幼儿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划分片区进行招生,招收片区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子女,以及片区内居民适龄子女。

1.北城幼儿园:乐民村、戎庄村、李尤村、里仁村,同乐路以东、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以及金地名都、祥瑞园、瑞祥园、瑞泰花园东西区、汉唐华府。

2.民族幼儿园:益民村,文昌路以南、东西大街以北、南大街以西片区(不含祁民药业家属区、医药公司家属区、妇幼站家属区、农发行家属区、人寿保险公司家属区)和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以及东西大街以南、县府街以北、益民路以西片区(含水务局家属楼)。

3.新丰幼儿园:新丰村和红光村、石沟村、南湾村、老号村、黄青村、新墩村、上柴村、下柴村,县府街以南、益民南路以西片区和南华路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聚业苑7号。

4.八一幼儿园:八一村和吴庄村、刘山村、单庄村、马庄村、叶官村、山城村、费寨村、刘总旗村,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片区(不含聚业苑7号)以及团结巷以东、东西大街以北、世纪大道以西、健康路以南片区。

(三)招生办法

各幼儿园招收规定片区内的幼儿,按照如下次序招生:

A类:民乐县户籍,且在招生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幼儿。包括:①户口在招生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B类:民乐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的幼儿(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C类:非民乐县户籍,在招生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幼儿。

D类:非民乐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的幼儿(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入园。

(四)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民办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按就近入园原则自主招生,锦绣家园幼儿园优先招收锦绣家园小区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

幼儿园名称

班数

班额

计划招生数

备注

第一幼儿园

8

25

200


第一幼儿园城关分园

2

25

50


第二幼儿园(文化产业园)

5

25

125


第二幼儿园嘉园分园

4

25

100


第二幼儿园益康园分园

2

25

50


第三幼儿园

8

25

200


北城幼儿园

3

25

75


八一幼儿园

3

25

75


新丰幼儿园

2

25

50


民族幼儿园

2

25

50


小神童幼儿园(民办)

3

25

75


龙泉幼儿园(民办)

2

25

50


鸿程阁幼儿园(民办)

2

25

50


锦绣家园幼儿园(民办)

2

25

50


合计



1200


六、招生程序

(一)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578日—715

登记地点:城区各幼儿园校园内

所需资料:户籍资料和城区住房资料。即户口簿户主页、申请入园儿童页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能证明实际居住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各幼儿园于715日对适龄幼儿入学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结果于2025715日在幼儿园公示栏张贴公示,根据学位情况需电脑派位的幼儿园必须同步公布电脑派位名单和电脑派位方案。

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符合入学条件的1所幼儿园申请登记。若发现多处登记、重复登记的,一律取消其参与电脑派位资格。

申请入园资格审查合格后,若登记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登记幼儿全部招收入园;若登记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幼儿园组织进行电脑派位招生,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在登记时间范围内不分登记先后确定学位。

(三)办理入园

登记审核合格和需要电脑派位的幼儿园派位结束后,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办理入园手续,具体时间节点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七、注意事项

1.幼儿其他法定监护人主要指幼儿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为其他的需要提供相应户籍证明材料

2.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进藏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子女入学。

3.保障留守儿童全部入园。各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园请求,确因民族等特殊原因有入学园困难的,由教育局予以协调解决。

4.城区幼儿园新生报名时必须对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等证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入园资格合规。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对凭借不实材料、信息取得入园资格的予以清退,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并对违规提供虚假材料的家长、单位,视情节轻重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5.因故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物业缴费票据等相关佐证材料。对于个别小区住户提供房产资料不全或存疑的,招生幼儿园要积极与房管部门、小区物业、房产开发商等进行核实,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查验确认。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租房居住的,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招生工作

相关学区(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区(校)、幼儿园“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要做好对家长的思想宣传工作,各幼儿园不得推诿推责。

(二)规范入园手续,严格控制幼儿无序流动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进行招生,认真审核招生相关证明资料,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录取名单,同时报教育局备案。幼儿园要确定一名分管副园长负责及时处理来电、来信、来访家长,解答有关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各幼儿园要将招生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把握。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对幼儿园招生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社会舆论。

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9364415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