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5-0012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18 10:00:36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位同学及家长:
民乐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拟定于以下时间段(节假日正常休息)进行,请按时前来申请办理,逾期将延至下一轮受理。
一、续贷时间:线下受理7月21日至7月28日,共6天。具体时间按贷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分乡镇安排如下:
乡镇 | 永固 洪水 | 南丰 新天 | 六坝 南古 | 顺化 三堡 | 丰乐 民联 |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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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时间 |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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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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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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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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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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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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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续贷学生鼓励远程办理(即线上办理),提交时间为7月21日至9月15日。具体申办流程请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
二、在校生首贷时间:7月29日—7月31日,共3天;
三、新生贷款时间:
1.提前批录取新生和研究生办贷时间:8月1日—8日(周末除外),共6天;
2.本科办贷时间:8月11日—22日(周末除外),共10天;
3.专科、高职于8月25日以后办理。
高校通知提前报到的新生可在报到前3天办理。
4.2025年办理学制变更(主要指专升本、本升研)、还款变更时间为:7月21—8月15日(周末除外),后期将不再受理变更,需要做信息变更的学生请相互告知,不要错过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民乐县教育局一楼西侧大厅(民乐二中对面)
特此通知
民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0日
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须知
贷款学生须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中,完成注册,退出系统后再登录,找到《申请表》录入相关信息。或者下载助学贷款APP,完成信息录入,导出并打印《申请表》一份(详情见宣传栏—学生在线注册登录教程)。
未预申请的新生和在校生首贷还应录入相关信息并导出《认定表》一份。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
首贷材料 | 续贷材料 |
①学生身份证原件;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④《申请表》原件; ⑤户口本原件; ⑥《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 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
一、申请受理审核
1.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在填写《申请表》信息前,请认真阅读我们前期发布的《民乐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熟知申贷条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用途,贷款期限及还款规则。所填写的贷款《申请表》信息、合同信息必须和本人提供的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信息一致、准确无误。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关系必须明确。学生及家长的家庭地址在城区的,必须要具体到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室;家庭地址在农村的,必须具体到XX镇XX村XX组(身份证上原李寨乡、杨坊乡、北滩乡地址的,一律按合并后的镇政府名称填写)。
2.《申请表》上,首贷学生由本人签字确认;续贷学生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
3.核实申请人真实身份,通过高拍仪附带身份证读卡器获得准确的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特别注意查看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核对、上传申贷材料,上传顺序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提示进行。
4.申贷材料成功上传至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后,县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借款合同》。签字过程中,县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确认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所签姓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严禁由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然后,提交复核。
二、合同复核办结
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电子《借款合同》及其对应申贷材料(以下简称“电子合同附件”)进行逐笔复核。
1.复核内容:①检查电子合同与合同附件是否确为同一学生;②检查合同附件是否完整、清晰;③检查电子合同印章、签名是否齐全、正确,日期是否符合逻辑;④检查申贷材料关键要素是否与电子合同保持一致;⑤复核通过的,彩色打印《受理证明》及《借款合同》一份给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学生登记领取《受理证明》时,需提交《申请表》原件一份;未预申请的新生和在校生首贷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原件一份。
2.录入回执: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提醒学生 10 月 10 日前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务必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贷款便民服务
该服务区给贷款学生提供电脑和打印机,只做《申请表》《认定表》的部分修改工作使用,工作人员只负责管理和维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贷款《申请表》中相关项目填写要完整,借款人要签字确认。
2.新生和在校生首贷签订合同必须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在场签字(决不许代签或一个人签字)。续贷学生签订合同可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往年的共同借款人)互为授权委托代签(张三代李四签字,应在李四签字位置上签署“李四<张三代签>”)。
3. 特别提醒的是今年不管首贷还是续贷,使用的《申请表》是同一个申请表。如果是首贷且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贫困认定由学生自己承诺(即认定表)认定,学生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中完成注册,便可导出《申请表》与《认定表》。再次声明,本学年学生不需要加盖任何审核公章和贫困证明就可以办理贷款。
4.续贷学生鼓励远程办理助学贷款,若有问题可以到现场办理。
5.贷款学生需办一张任意银行的储蓄卡(需有银联字样的一类卡),然后下载交通银行APP,将该储蓄卡与合同上提供的交通银行贷款账号予以绑定,就读高校扣除当年学费及住续费后,剩余贷款额度可转入学生本人储蓄卡,作为生活费使用。
在储蓄卡绑定中若有问题,请与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为:0931-8105926。
民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