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59/2026-0015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农村经营指导站 |
| 生成日期 | 2025-07-25 17:53:3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推动全县职业农民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能,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粮食种植单产提升培训。以小麦、马铃薯、玉米等粮食产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为培训对象,围绕小麦、马铃薯、玉米等粮食作物开展绿色高产高效种植技术、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等内容开展理论授课和实训。
(二)油料种植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主要面向油菜作物种植从业人员,围绕油料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开展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油料栽培技术、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生产与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等内容开展理论授课和实训。
(三)专业农机手培育。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培训对象,围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减灾、农机安全生产等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
二、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8月底)。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摸底调查、遴选培育对象,确定培训机构,聘请师资,征订、编印培训教材,制定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
(二)集中培训和实训阶段(2025年9月至2025年10月底)。按照方案实施培训计划,组织学员到相关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同时到实训基地参观学习、交流。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底)。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抽查、走访学员、查看培训台账等方式逐次对培训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总结。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改提高,不断完善,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长效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根据我县实际,初步确定由县农村经营指导站牵头,联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承担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负责做好各个类型培育计划审定、信息上传、组织培训、跟踪服务等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并对培育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指导。积极与省内外培育机构合作,利用其优质师资、先进培育理念,吸纳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二)制定培育计划。本年度共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50人,分三期开展培训。
1.粮食种植单产提升培训:由县农村经营指导站负责,以小麦、马铃薯、玉米等粮食产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为培训对象,培训50人,培训时间10天(不含线上学习1天)。
2.油料种植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训班:由县农村经营指导站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主要面向油菜作物种植从业人员为培训对象,培训50人,培训时间10天(不含线上学习1天)。
3.农机操作手培训班:由县农村经营指导站和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围绕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培训对象,培训50人,培训时间10天((不含线上学习1天)。
(三)培育方式。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间,采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现场观摩、实地体验、动手操作、现场交流、模拟教学、孵化指导。
3.线上学习。充分利用“甘农云”手机APP开展在线学习,签订在线学习协议,确定在线学习课程或学习内容,确保线上学习质量。
(四)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根据培育计划,按照不同的培育类型进行不同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三大模块,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等课程,不低于总学时的10%;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不低于总学时的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不高于总学时的20%。培训教材可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也可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择优选编或选购。
(五)遴选优秀师资。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师优先从师资库遴选确定。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实践课程讲师鼓励聘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土专家”以及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能手讲授;理论教师应是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政策讲师应是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开班第一课”应由农业农村局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跟踪服务应配备专门师资。
(六)开展规范培训。开班前,县农业农村局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班。培训机构要通过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理论考试(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培训班结业前,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通过“甘农云”手机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进行独立在线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90%。
(七)做好信息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主管部门信息更新及培训学员信息100%入库等系统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过程可追溯。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按班次现场填写真实完整的《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并将《信息签到表》(扫描件)和培训现场照片上传至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专栏”。
(八)做好跟踪服务。培育机构应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 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 、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九)培育档案管理。 培育机构应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付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
(十)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主管部门定期对培育机构进行巡查,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教学秩序、学员到课率等,同时,不定期开展抽查,采取直接到培训现场的方式,了解真实培训情况。若发现培训计划执行不严格,随意变更教学内容和进度情况,责令立即整改。
(十一)严格考核验收。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质量效果评价。培育机构会同实施机构开展自评,建立培育档案,作出培育总结,申请主管部门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对培育实施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培训结束后按时上报培育工作总结,并由市农业农村局考核评分。
四、有关要求
把高素质农民培育纳入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做好项目安排部署、统筹指导、协调落实和督导检查,监督培育资金使用。根据培训需求和农时特点,量身定制培训计划,运用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常规培训班按照每人35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主要用于开展集中学习、实习实训、参观交流、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等培育各环节所需的场地和车辆租用、师资聘请、教具耗材、学员食宿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不得用于培育机构的基本建设。加强培育全过程管理,并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浓厚氛围。持续跟踪农民培训后产业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从生产需求、技术咨询、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增强高素质农民发展能力。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