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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水务局关于印发民乐县2022年水利行业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37/2022-00771 发文字号 民水发〔2022〕17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2-11-14 16:51:37 是否有效

根据《民乐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三新一高”总要求,围绕“一屏四城五区”发展定位和“两个突破、两个高于、三个大幅提升”奋斗目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促进全县水利行业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不断提高水利建设信息化水平,营造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推进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学习宣传,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以质量提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托官方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水利行业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在完善质量管理体制、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方面的典型事迹,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推进质量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现场,持续发挥“质量月”活动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国的热潮。

(二)提升质量监管能力,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活动。

组织开展市、县政府质量奖和民乐县水利工程争创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等行业规范培训,开展质量宣传交流活动,加强各施工单位内部质量宣传教育,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本年度“质量月”活动主题等标语,利用宣传画、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全员关注质量,全员参与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质量监管效能,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手段,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公开、透明质量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公布一批打击质量领域违法行为的成果和典型案例。

(四)巩固质量发展成果,开展水利工程质量隐患排查活动。

质量月活动期间,县水务局、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隐患开展专项检查,结合水利工程专项提升行动,重点对各参建单位履职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检查、质量评定等26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检查、整改台账记录备查。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意识,结合自身实际,及时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按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细化方案,明确活动目标,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把“质量月”活动与日常生产、宣传教育和解决当前质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等工作相结合,重心下移,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横幅、QQ、微信等方式,普及质量知识,强化质量观念,提高质量素质。要把“质量月”活动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强化督导,及时推进。各单位要把水利建设“质量月”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质量考核内容。县局将适时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工作机构不成立、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整理资料,及时报送。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及时总结“质量月”活动的相关经验,建立健全质量工作长效机制,将成功的做法运用到日常质量工作之中,切实提高我县水利工程质量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