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1/2026-00130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08 08: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相关单位、食品经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要求,通过系统排查、属地核查,我县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许可审批系统数据无效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民乐县龙泉幼儿园食堂等110家符合注销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予以公示注销(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
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公示期满后,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将依法注销。请被注销的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若需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依法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经营许可无效(31户)
小经营店无效(78户)
小作坊无效(1户)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