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1/2026-00173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28 08: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深入贯彻市场监管总局执法队伍“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征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乐县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专项行动的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是违反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如无证执法及辅助人员执法、证件使用和执法着装不规范、执法程序履行不到位;二是破坏执法形象和伤害群众感情,包括仪容不端、语言粗暴、态度蛮横及暴力执法;三是不作为慢作为,如有案不立、举报不理、压案不查、消极应付、推诿卸责;四是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顶风违法违纪,涉及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等行为;五是破坏法治精神、违背公平原则,如干预执法、摊派执法、趋利执法。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
三、举报方式
(一)总局举报平台
公众可通过访问市场监管总局“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举报专项行动平台反映线索,网址:https://hfjs.samr.gov.cn
(二)举报电话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办:0936-4422363。
(三)来信、来访举报地址
民乐县城西大街101号(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311办公室),邮编:734500。
四、相关说明
(一)保密与保护: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二)法律责任: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线索,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主体、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如图片、视频、交易凭证等)。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核查处置: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征集的线索依法核实、快查快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