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47/2026-00011 | 发文字号 | 民工信商务字〔2026〕5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1-28 16:11:24 | 是否有效 | 是 |
县政府:
现将《民乐县2026年春节期间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随文上报,请审定。
民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6年1月28日
民乐县2026年春节期间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部署要求,抢抓“春节”消费黄金期,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激发市场活力,全面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利企惠民”工作原则,以提振消费信心、丰富消费供给、激发市场活力为主线,围绕“田园民乐•助商惠民”主题,聚焦餐饮美食、购物消费、文体旅游等重点消费领域,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打出促消费系列“组合拳”,为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目标注入强劲动力。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月28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骏马驰春●惠享生活
四、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活动内容:全面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用活用好360万元第一批以旧换新资金,持续扩大汽车、家电、数码产品及智能产品等大宗消费规模。积极组织相关企业举办“新年换新机”“焕新生活季”等新品体验及展销活动,重点推介手机、智能设备、智能家电等新型消费产品,进一步提升消费体验。组织家电、汽车等经销企业通过打折让利、厂家直销、品牌特卖等进行展销或下乡巡展促销、以旧换新置换促销等活动,进一步扩大绿色智能产品消费,加快汽车、家电、手机等消费品换代升级步伐。
活动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28日
补贴标准:按照甘肃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兑现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二)开展电子消费券促销活动
活动内容:借助“春节”黄金消费档期,配套财政专项资金80万元,鼓励支持县内零售、成品油、餐饮等商贸企业,采取循环发放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消费满减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品种齐全的促消费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每7天发放1次,累计发放4批次。
补贴方式及标准:
①日用品类电子消费券(30万元)
按照满60元立减20元、满150元立减50元、满300元立减100元标准分别发放日用品电子消费券2500张、1000张、2000张,主要用于食品、小商品、生活日用品、家纺、服装等消费。
②餐饮类电子消费券(40万元)
按照满150元立减50元、满300元立减100元的标准分别发放餐饮电子消费券4000张、2000张,主要用于餐饮消费。
③成品油类电子消费券(10万元)
成品油按照满300元立减50元的标准发放电子消费券2000张,主要用于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消费。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民发集团
(三)开展文体旅促消费活动
依托冬春“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演出、秦腔惠民演出、农民趣味运动会、“冰雪嘉年华”等文旅惠民活动,搭建乡村消费集市、城镇消费街圈,集中展销农特产品、副食百货、生鲜食品等商品,做热做活文体旅消费市场,全面激发春节假日消费活力。积极开展“冬春住宿超值专享”活动,推出机票+住宿、火车票+住宿、团队+住宿优惠。大力开展“转发领门票”引流促消费活动,通过游客转发文旅内容5天可领取景区门票及优惠券,以多元业态融合创造消费应用场景。
活动时间: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民发集团、社管委、各镇、乐民新城社区服务中心
(四)开展喜迎新春年货节活动
活动内容:开展年货节进家庭、进商超、进社区、进乡镇、进活动现场等“五进”活动,分社区组织开展以“年货节”为主题的文艺演出,组织商超、农特产品、家电等零售企业设置年货专区,举办主题鲜明、针对性强的酬宾让利、新品推广、特价让利、满减优惠等促销活动,不断丰富消费需求。在财富广场、文化广场、金宏广场、古城设置年货体验街区,组织粮油副食、农特产品等企业开展喜迎新春年货展销活动,进一步扩大年货销售份额。支持家电企业联合家居、家电、卫浴等厂商,自主开展“情系职工·共办实事”促销让利活动,真正让群众得实惠、享欢乐。引导各镇组织辖区超市、商户同步开展“买赠”“降价福利日”等年货节促消费活动,全面形成梯度促销矩阵,吸引更广泛群体积极参与,持续培育壮大商贸企业。
活动时间: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补贴方式及标准:配套财政专项资金90万元,支持各镇、社管委、乐民新城社区服务中心及县内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根据活动成效给予参与企业一次性补贴资金。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各镇、社管委、乐民新城社区服务中心
(五)开展美食年味体验活动
活动内容:鼓励餐饮企业精准对接家庭团圆消费需求,推出平价优惠的家宴套餐、特色年夜饭套餐等产品,不断优化服务品质与用餐体验。引导餐饮企业挖掘饮食特色,将地方特产与门店菜品结合,制作特色美食礼盒,满足群众消费需求,提高餐饮企业营业收入。
活动时间: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六)开展“春节不打烊”促销活动
活动内容:紧抓春节消费黄金期,鼓励商贸企业因店而异推出节日套餐,多元化开展节假日促销活动,合理调整营业时间,在确保员工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消费供给,积极营造“春节‘不打烊’”传统节日氛围。引导餐饮企业灵活调整经营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人员,错流错峰轮流上岗,全力满足就餐消费需求,带动餐饮消费稳步增长。
活动时间: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3月3日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
(七)开展网上年货节促销活动
活动内容:在民乐电商孵化园举办2026“网上年货节”启动仪式,依托县内外电商平台开设年货节专区,开展线上直播和互动体验,线上线下展销传统年货、“甘味”、老字号产品,打造“一站式”年货集市,通过“厂播”“店播”“馆播”“甘味年货节专场直播”等形式扩大销售份额。
活动时间:2026年2月1日至3月31日
补贴方式及标准:配套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支持民乐特色场馆自主开展满减和新客优惠促销活动(不含团购订单)。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民发集团
(八)开展金融促消费活动
活动内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个人消费贷款和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消费服务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加速释放消费潜力。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场景,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金融需求,增强消费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便利度。引导县内金融机构加强与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开展新用户或信用卡用户限时抢券、满减、一元购等优惠活动,叠加金融机构支付优惠和商贸企业促销让利政策,提高惠民力度,激发消费热情。
活动时间: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民乐支局、各金融机构
(九)增强经营主体内生动力
活动内容:鼓励县域内经营主体抢抓活动机遇、拓展市场布局,积极探索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运营路径,实现跨行业、多业态融合创新发展,进一步壮大经营规模。以各类主题促消费活动为抓手,精准挖掘经营主体培育潜力,强化政策引导与服务保障,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经营主体升规入限,持续壮大在库企业规模,不断夯实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
活动时间:长期开展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各相关部门、各镇、社管委
五、保障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各项促消费活动提供坚实保障。县财政统筹专项资金200万元,对2026年春节期间促消费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全力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全民参与”的促消费协同机制,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主动让利、薄利多销,努力营造热烈浓厚的消费氛围。要加强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亮点、优惠政策及消费动态,不断提振消费市场激情。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职责,做实做细活动期间市场秩序规范、食品安全监管、治安维护及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消费市场形势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