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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上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2098/2021-00036 发文字号 民退役军人局字〔2021〕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1-02-08 14:42:26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完成了《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民乐县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1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4条(部门领导1条、机构概况1条、部门预算决算说明2条);其他依法主动公开26条(公示公告3条、规划计划3条、其他信息公开1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涉及保密事项未曾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相关股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收集、审核后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各股室负责人负责对本股室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进一步完善适时公开、适时解答、适时办理、适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审查核定,推进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对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进行保密审核。所有公开的信息先由各股室负责人进行初审、再提交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发布,2020年我局未出现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落实《条例》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由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涉及群体比较特殊,很多内容方面都要求保密,所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局限性较大,致使上传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因我局各类政策法规都直接执行国家、省、市政策标准,解读引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的解读,自主政策解读类信息比较贫瘠。

(二)改进措施。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分析改进举措:一是提高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严密甄别、梳理不涉密信息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切实让信息安全、快捷、服务大众。二是持续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依法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各股室业务骨干与分管领导要加强对相关政策的深入研究,丰富解读内容和解读形式,对能公开的内容加大依法解读力度,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严格根据解读情况,依程序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