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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28/2021-00017 发文字号 民林草发〔2021〕1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2021-02-08 16:22:33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林草信息,平稳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使林草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高度重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具体抓好林草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的推进,以便更好地划分工作责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阶段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公开了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等,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分阶段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创新公开载体。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做到常年公开与定期和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且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1.公开的主要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职责,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内容:一是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等情况;二是林草工作要点、规划及工作总结;三是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四是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公开的主要形式: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为网站公开。

(四)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根据县政府办安排,2020年我局共承办建议和提案7项,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项,政协委员提案4项,所有建议提案全部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答复,按时办复率、主办件面答率100%,代表、委员对主办件答复意见满意率100%。

 (五)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含咨询件)件数、办结率,行政许可网上行权件数。截至12月30日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共办理林木采伐证49份;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14件;办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检疫12件(省内12件);办理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3件;办理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设施占用草原审批4件,全年网上在线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共82件。办理林地、湿地信息查询8 件,签发省外植物检疫要求书 321 份,全年共办件411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增110

125

行政强制

0

0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

778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非推荐词)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自定义敏感词)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落实《条例》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信息撰写不及时,影响发布的时效性;二是政务信息撰写的质量需不断提升;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四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五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主线,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积极扩大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依法合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的能力。三是认真总结已有的工作经验,学习借鉴上级及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做法,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稳步提高。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民乐县世纪大道彩虹门南侧100米林草局四楼办公室

电话:0936-4421170

邮编:73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