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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63/2021-00042 发文字号 张环民发〔2021〕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生成日期 2021-02-09 10:43:00 是否有效

202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创新与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以提高职能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突出抓好了深化学习宣传、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公开载体、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五个方面的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政务信息公开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机制。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资料,办公室安排专人承办,审核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二)建立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条例》,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修订和完善了信息报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安全保密水平。同时,严格落实培训学习制度,参加了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运行跟班学习,完成了原始数据的迁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等工作,不断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创新方式,全方位公开政务信息。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结合环保部门工作实际,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和有效遏制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批建不符、违规试生产和久拖不验等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进一步落实重点企业联系帮扶制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制,切实解决企业在项目环评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创业环境。

(四)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全年主动公开环保信息261条,其中民乐环保专栏中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和排污许可信息102条、污染源监管与环境监管信息56条、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信息29条,生态保护信息15条;规划计划4条、重点领域信息25条、政策解读信息7条、部门信息23条。

(五)主动公开的形式及类别。采取县政府门户网站“民乐环保”专题专栏、“民乐环保”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工作动态、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月报、环境质量状况、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排污许可、污染源监管、环境监测、辐射管理、生态保护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等内容。凡属于生态环境部门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强化对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的解读、专家声音,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落地生根。活用解读形式,引入图解模式,有针对性地采取问答、专家解读等形式,提升解读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全年共发布生态环境类政策解读信息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120

行政强制

0

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实质内容不多。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三是部分股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不及时公开或不公开信息现象偶有发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牢守环境安全底线,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等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扎实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继续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相关信息。三是进一步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与途径,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凡属公开范围的信息内容实现在网站查询;同时,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