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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45/2023-00028 发文字号 民统字〔2023〕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3-01-16 15:40:20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民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县政府统办一号楼北附楼统计局办公室,电话:4416923)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2年,民乐县统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统计中心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提升政府透明度。

一是强化基础工作。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修订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着重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强化了部门动态、数据发布、统计信息等板块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站为公众服务能力。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坚持服务导向。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紧密结合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充分运用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设立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据直通车平台,加强统计信息公开,抓好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在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明确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和承办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股室负责,有领导分管,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各股室主动将本部门工作同政务公开挂钩,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各项工作,将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开,并建立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相关制度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贯彻“及时、务实、创新、进取”的发展思路,通过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开拓进取,创新发展。不断丰富优化统计产品,不断扩大统计信息发布面,分利用各类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流程,强化各类网络载体维护更新的时效性,发布最新数据,提供及时解读,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最权威的统计服务。2022年,县统计局通过民乐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53件,其中发布统计信息12件,数据发布14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件,部门动态24件,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1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5条。各统计专业接受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400余人次。其中统计信息咨询电话接听答复36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120余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全县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以及我县GDP、各行业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出版印发《2021年统计公报》《民乐县统计年鉴(2021年)》《民乐县统计月报(2022)》《民乐县人口普查年鉴》《民乐县70年统计年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单位网站内容更新速度不快,网站维护还需更一步加强。三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

2023年,民乐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加强。一是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紧紧围绕统计工作中心,突出重点,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把社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分开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促和检查力度。我局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之中,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加强统计微信公众号的数据发布管理,强化统计服务。三是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和网站公开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