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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35/2026-0000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住建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6-01-28 15:10:16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紧密衔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工作主线,立足“服务群众、便利民生”的工作定位,聚焦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两大核心任务,紧扣全县中心工作、贴近群众实际需求、强化工作推进举措,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化、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7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做到了及时、准确的公开。其中,市政服务12条、财政预算2条、住房保障19条、农村危旧房改造5条 ,草案意见征集11条,意见征集反馈18条,并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针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按规定程序妥善办理。截至2025年底,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发布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做到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完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对各类政府信息按“由近及远”原则进行系统梳理,在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及时界定信息公开属性,确保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在指定平台发布。通过平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强化质量管控,牢固树立信息公开质量意识,重点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审核,定期对各信息公开栏目开展更新维护督导,实行“先审核、后发布、再核查”的工作机制,有效降低信息发布失误率。加强新媒体监管,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订阅号、抖音、快手、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平台,打造政务宣传亮点内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健全监督体系,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建立健全群众监督长效机制;同时,主动接受县政府的督导检查,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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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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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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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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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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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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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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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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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诸多有待改进之处:一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与充实度有待提升;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不足;三是信息公开范围界定精准度有待加强,对需公开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定性存在偏差、把握不够精准,进而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

2026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采集报送,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