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5年>>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民乐县司法局关于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31/2026-0000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6-01-28 15:27:56 是否有效

    2025年,民乐县司法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秉持“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工作宗旨,聚焦司法行政主责主业,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运行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精准发力

严格对标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细化公开清单、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条,其中部门动态1条,重点展现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推进情况;政策解读1条,针对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通俗化解读,助力群众理解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信3条,涵盖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律师执业等事项;规范性文件1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规范公开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按时公开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同时,拓宽公开渠道,在司法行政官方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业务指南等信息366条,积极对接县级新闻媒体,累计刊载司法行政相关报道482条,全方位展现司法行政工作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

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责任,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2025年度,全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相关争议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实细致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分类管理、归档保存工作制度,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重点审核内容准确性、表述规范性、涉密安全性,杜绝不实信息、涉密信息公开。同时,对已公开信息按主题、类型、时间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归档,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查阅,切实保障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公开平台优化升级

聚焦平台功能提升,持续加强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优化网站栏目布局,增设政策解读、公共法律服务指引等特色板块,简化信息检索流程,提升群众查阅便捷度;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定期发布权威信息、工作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打造多元化、立体化的信息公开矩阵,有效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和传播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坚实有力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监督小组,明确各科室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对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相关问题迅速核查、及时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1

0

3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群众实际需求,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精准度不足,部分领域公开内容偏于常规工作动态,针对群众关心的公共法律服务细节、政策落地细则等深度解读内容较少;二是公开时效有差距,个别业务信息因审批流程衔接,发布滞后于工作推进节奏;三是平台服务效能待提升,网站专栏分类不够精细,群众检索核心信息不够便捷,政务新媒体互动性不足,未能充分满足公众获取信息及反馈诉求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明确改进方向,切实补齐短板。一是优化公开内容体系,聚焦群众关切,增加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政策解读深度,严格执行“即办即公开”机制,压缩审批流程,提升信息时效性。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属性,及时回应群众留言咨询,让信息获取更高效。三是深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下宣讲、线上推送等方式解读《条例》及信息公开流程,提升群众认知度与参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