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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99/2022-00333 发文字号 民政办函〔2022〕5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7-25 17:20:00 是否有效

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继续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和政务服务水平,真正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推进人员选派规范化
    营商环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头号工程,县政务服务大厅是各进驻单位行使行政审批和办理公共服务的“第一窗口”,也是展示部门形象的重要阵地。各进驻单位要严格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优”的选派原则入驻窗口工作人员。
  
  (一)明确选派标准。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人员原则是部门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窗口各项审批业务,形象好、服务优、普通话标准,具备基本的电脑知识及综合协调能力;窗口首席代表原则上由进驻单位分管领导或审批股长兼任,具体负责本单位窗口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规范选派程序。窗口进驻单位按选派标准拟定选派人员报县政务服务中心,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同意方可入驻。入驻人员上岗2个月后,若测评业务不熟,服务质效不高,不服从县政务中心管理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函告进驻单位重新换人。为确保工作连续性,窗口工作人员在政务大厅连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年。

(三)完善调整程序。未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意,窗口进驻单位不得自行安排、调换窗口工作人员。确需调整窗口工作人员的,进驻单位将调整理由和所选派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文化程度、业务水平、行政职务等)提前30天函告县政务服务中心,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复函同意方可进行调换。
    二、明确职责,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
    要对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工作宗旨,秉持“岗位就是责任,服务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建设,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一)事项进驻到位。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坚决杜绝“明进暗不进”“人进事不进”“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等问题,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
  
(二)人员授权到位。针对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窗口进驻单位要向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确保审批权限到位。要明确权限范围,即办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承诺件要限时办结,除办件有特殊要求环节外,其他环节均应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三)职责分工到位。为确保窗口工作“不打烊”、服务“不断档”,严禁让办事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现象发生,各进驻单位派驻窗口人员在工作日期间,除参与大厅疫情防控值守外,不再承担派出单位除审批业务之外的驻村、疫情防控小区值班等其他工作。要明确窗口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标准、目标要求,做到岗位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四)教育培训到位。牢牢把握“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根本原则,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积极推行预约办理、延时办理、帮办代办等服务,热情高效解决群众诉求,真正做到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岗前业务培训和服务礼仪、服务规范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工作流程,高效为企业和群众办理所需事项。
   
三、加强监督,推进管理考核规范化
    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循“身份不变、行政关系不转、工资福利待遇不减”原则,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进驻单位共同管理。各进驻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入驻窗口的工作和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督促窗口人员严格践行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对窗口日常运行管理的监督考核,充分发挥窗口便民服务作用。
    
(一)严肃工作纪律。窗口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依法行政,自觉维护政府对外服务的良好形象。上班期间要统一着正装、提前到岗、延时离岗,服务要主动热情、文明礼貌、耐心细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或外出必须请假报备。严禁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串岗、聚众聊天、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不理不睬、故意拖延、争辩刁难等违纪行为;严禁大厅内吸烟、喧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和后台档案室。
    
(二)严抓日常监管。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通过电子视频监察、日巡查等措施,认真做好日常监管记录,巡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建立月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窗口工作例会,由首席代表汇报工作情况,对窗口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讨论解决。如首席代表不能参加会议,要事先告知县政务服务中心并安排代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三)严格考核奖惩。完善考核管理制度,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业务技能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定期开展“优秀服务窗口”“巾帼文明岗”评选活动,并给予通报表彰。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强窗口作风建设,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取消窗口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和建议调离工作岗位等措施,对违纪违规的窗口工作人员作出适当处理。对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督查机关、新闻媒体及群众发现的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将根据反映的情况,认真调查核实,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