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会议
【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29日至2月1日在县城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多静,副主任赵富、杨明、张文学、赵玉林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杨永福、张守福、陈瑜(女)、赵明权、黄永香(女)、谢兴鹏、滕耀国为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重大事项决议决定
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批准2021年度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决议;关于批准民乐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
2022年,共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检查24项,形成各类工作报告、审议意见21份,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33人次。
【第二次会议】 1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民乐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通过民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通过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任命任培爱为县审计局局长;免去陈勇的县人大常委会民侨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少平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环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高培福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尚慧英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杨治国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马志军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李学春的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谢金凤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朱希功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杨永福为县人大常委会民侨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费发昌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尚慧英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杨治国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马志军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朱希功为县人民法院六坝法庭庭长,李少英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姚晓琴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杰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萍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尚新宏为县人民法院新天法庭副庭长。
【第三次会议】 6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富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接受樊来辞去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决定的议案(草案);审议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免去刘克文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姚存花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牛兴酉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杨容清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牛兴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姚存花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第四次会议】 8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文学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乐县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关于民乐县2022年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命议案。会议任命邵红年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脱兴玲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光美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宋玲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第五次会议】 9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富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胡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是否许可的议案(草案)》。
【第六次会议】 9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多静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决议(草案);审议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接受李培福因工作变动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免去李培福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陈朝贵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第七次会议】 12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玉林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民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接受王秀、程鹏、柴玉国、展存福、汤如胥辞去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代表职务辞去后,由其担任的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决定接受陈勇辞去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第八次会议】 12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多静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乐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特困群体关爱行动和岗位大练兵活动”进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乐县2021年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乐县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民乐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关于民乐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各专项监督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王娜为县人民法院六坝法庭副庭长。
代表履职
【代表视察、调研、检查】 紧盯富民强县目标,立足工业主导型和生态功能型发展定位,围绕“小县大城”发展格局,聚焦“3区3镇30村”和“两城三镇”建设,用实干诠释助推高质量发展的人大担当。坚持把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全县重点项目和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进行视察检查,助推重大项目提质增速,加快形成工业主导型经济发展格局。将生态及地灾搬迁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对全域旅游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进行检查,提出加快发展意见建议,助推文化旅游多业态联动融合发展。听取审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专项报告,以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十大“进步县”为目标,提出实现争先进位的意见建议。着眼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紧盯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持续不断对全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将农村土地流转、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建设和土地公司化运营,作为推动“一村一块田”“一企一基地”改革发展和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对“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开展不间断检查;将生态及地灾整村搬迁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有效衔接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让农户分享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有效途径,适时对全县整村搬迁进行跟踪检查和调研视察,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助推全县整村搬迁实现重点突破。紧抓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的有利契机,多轮次对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修复、国家储备林等重大生态项目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管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跟踪检查。密切关注复杂形势下经济运行质量,着重对财政资金和新增债券管理使用进行绩效检查、专项检查,助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高效发挥。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决算、预算和债券调整方案。建成并启运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组织人大代表对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集中视察,对项目建设及运行效益进行现场评议和面对面评议,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和公告,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实事项目建成民心项目、人民满意的项目,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建成第二人民医院,高效建设并规范运行方舱医院;县城十个社区实现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开展全天候服务;聚焦“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城市“脏乱差”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精心选题,分阶段、分时段,适时进行精准监督,着重对城市更新行动,“一难两乱”整治活动、小区违章建筑拆除、物业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市民文明素养提升等城市文明创建活动和城管交警及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持续不断开展跟进式检查,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着重对《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跟踪检查,积极参与上级人大对《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有效保障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配合省人大对《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依法对县政府《民乐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修订)》进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首次专门听取审议了县监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并持续不断进行跟踪“回访”,助推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聚焦破解立案难执行难问题,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报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票决和公告;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调研检查;对县税务局重点领域税收征管工作、县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和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级政法机关树牢为民服务意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件20多人次,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三新一高”要求,紧扣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目标任务,聚焦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紧紧围绕加快产业聚集,促进产业增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交通项目、水利工程、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充分发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议意见,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收到代表意见建议41件,按内容分类,农林牧业建设方面建议10件,占建议总数的24.4%;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建议8件,占建议总数的19.5%;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议12件,占建议总数的29.3%;交通运输及乡村道路建设方面建议5件,占建议总数的12.2%;社会保障方面建议6件,占建议总数的14.6%。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41件建议全部受理,未收到需要列入本次大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