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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来源: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作者: 杜昕晖 日期: 2024-10-29 08:3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精准工作靶心,认真谋划部署,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成效,督促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深入查找和解决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突出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建立问题清单,跟踪督办,及时整改销号。强化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督促整改,查处到位。高度重视发现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建立整改台账,对照标准认真逐项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将其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予以惩戒。加强对涉危险废物单位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隐患。落实危险废物属地化监管责任,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列入全市重点危险废物监管名单,跟踪督办整改。

加强培训,提升服务。加强固体废物宣传及业务培训,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规范化管理能力水平。对相关涉废单位进行技术帮扶,对涉废单位申报信息认真审核,指导企业对所填报信息进一步修改和补充。对涉废单位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加强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

信息公开,依法曝光。督促辖区内产废和经营单位按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情况。督促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依法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强化涉危险废物企事业单位及管理人员知法守法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不正常运行或擅自关闭、拆除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