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提高办案质量,洪水镇纪委建立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办案安全自查常态化,确保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
加强案前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安全首课制度,开展案件办理之前共同学习办案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办案人员签订《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树牢“无安全不办案”的审查调查安全理念。采取一案一学习、一案一提醒的方式,教育引导办案人员严格按规章办事、按程序办案、按要求执行,时刻绷紧办案“安全弦”,把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纳入审查调查全过程。
加强案中监督,织密安全网络。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体制,对案件查办中的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各项调查措施严格遵守报批程序、全程留痕。在开展“走读式”谈话前,督促办案人员对办案场所、应急药品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做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准备工作,为开展案件办理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案后跟踪,补齐漏洞短板。始终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回访。通过办案安全自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检查的双层监督检查模式,对已办理结束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整改台账,总结成功经验和注意事项,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同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充分了解其身体状况、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开展教育引导,切实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