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58/2026-00015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园区办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8-11 17:30:00 | 是否有效 |
为进一步盘活工业园区存量资产,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低效用地及“五未土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民乐工业园区“僵尸企业”低效用地及“五未土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拨打电话将意见反馈至:0936-4282721;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民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517办公室(邮编:734500),并在信封上注明“民乐工业园区“僵尸企业”低效用地及“五未土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字样;
3.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11日—8月15日。
附件:《民乐工业园区“僵尸企业”低效用地及“五未土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甘肃民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