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3/2022-0023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23 19:33:11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为推动全县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9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和效益。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巩固在99%以上,全县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以上。每千人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5人以上、注册护士4.5人以上、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个、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50%以上的镇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城市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逐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1.8万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5平方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1.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保障。优化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提升全民健身设施服务效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兜底保障能力。落实好《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张掖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民乐县“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民政局)
2.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持之以恒做好“一老一小”工作,实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大力保障老有所养,加快推进老有颐养。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大新建居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等配建托育服务设施力度,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等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到2025年,新建城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乡镇(社区)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6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3.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丰富完善服务业态类型。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能力。支持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助餐机构开设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推进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
(二)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
4.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场所无障碍、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设置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站)、体育健身设施、家政服务点、便利店等。完善水、电、气、暖、消防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满足居民多层次需要。力争到2025年,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
5.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推进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健全县镇村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加快“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将居家养老适老化设施改造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名录,探索建立“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发展家庭托育点。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推进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残联)
6.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加快补建配齐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成本。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没有达到国家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的,可通过建设、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配置。推动社区(村)健身设施更新换代,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
7.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支持企业、行业组织、标准化服务机构在养老、育幼、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动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性企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8.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积极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势,做足民乐农特产品“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这篇大文章。深入实施“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工程,探索推行“会展经济+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模式,引导企业使用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各类产品质量认证,推动马铃薯、中药材、设施蔬菜等农特产品通过会展平台实现价值提升,进入中高端市场。打造具有民乐特色的“土四家”牛羊肉、“民乐宝”紫皮大蒜和“中华梨王”苹果梨等本土“甘味”农产品,加大网销产品开发宣传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改进产品包装,持续加大品牌、商标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营造重视品牌、保护品牌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四)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9.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育模式。支持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省内外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探索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服务平台。构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建成职业教育实训实习基地、民乐县公共实训基地,为搬迁群众、园区企业职工提供更为便捷和高效的技能培训及公共就业服务。落实《民乐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化工产业园、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全县特色种植养殖产业和新兴业态的发展,因地制宜设置制造加工、电子商务、种植养殖、养老护理、物流等工种,依托有资质的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县域重点企业、规上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因企施教,组织用工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转岗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给予培训补贴;紧盯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结合“马兰花计划”实施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左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11.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对我县养老服务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制家政服务等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积极推行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十四五”期间,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全部实现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
(五)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
12.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拓展新型服务应用。建成民乐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推行家庭医生签约等智能服务,全面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智慧化服务建设,引导有条件的社区建设具备全托日托床位、就餐助餐服务、医疗康复功能、健身活动设施、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线上线下上门服务等“六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鼓励企业持续打造“浪民乐城”“多点购物”“嗖嗖快店”等同城电商平台,吸引全县餐饮美食、酒店住宿、服装鞋包、旅游文化等100多户商家,300多个单品在线销售,通过“网上采购、同城配送”的“无接触”方式,免费为市民提供生活购物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3.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推进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完善全县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建设智慧景区、智慧酒店,各景区(点)、饭店酒店实现5G专网全覆盖。全面落实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加强公共体育场馆智慧信息化建设,完成民乐县体育馆智慧信息化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
(六)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
14.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推进应用张掖智慧教育云平台,构建新型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探索推进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应用。实施“健康民乐”行动,大力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现代化水平。加快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合理布局。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推进全域旅游,丰富旅游新业态,推动文旅演艺、特色节庆展会提质升级。着力发展体育服务业,扶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出一批生态旅游产品和线路,促进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形成绿色消费和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5.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生活性服务领域应用。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提高农村医养结合服务的可及性。促进文化、体育、休闲与旅游融合发展,以文化为纽带,将文化元素植入旅游服务,实现红色旅游、会展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节庆旅游和养生旅游等互联互融,拓展文化和旅游新市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6.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发挥县域交通区位好、消费潜力大等优势,改造一批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和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商业联动转型升级。依托城市空间总体规划,加快商业步行街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夜间商业交通配套等重点工作,推进现有永鑫商业街、友谊商城等商业聚集区提档升级。以商引商,市场化运营西关市场,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园、城北民俗文化村一体化发展,建设集百货零售、商业综合、美食娱乐、文化休闲等融合发展的商业区,全力打造特色商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电影电玩、健身娱乐、康养休闲、育儿早教、商旅融合等新型业态,有效满足县城商品和服务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住建局)
17.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臻品甘肃”“浪民乐城”“民乐特产馆”等民乐名特优农产品电商服务网点和平台,提升本地农产品展示展销及消费服务能力。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级电商运营中心、1·78214线下体验店设立优质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网络展销平台,实现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有序推进电商、快递进农村,紧抓民乐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机遇,新建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一处,持续提升县域物流配送能力。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在各镇和乐民新城建设集分拣、配送为一体的物流服务站、电商服务站、农资服务站“三合一”镇级电商物流配送站,在十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及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建设村级物流站点,实现功能性全覆盖,不断完善站点代买代卖、快递收发、农村金融、电商宣传、培训、综合便民等多种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18.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鼓励家电企业、家具品牌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下乡、以旧换新、让利优惠等促销活动,不断拉动家电市场消费活力。支持商贸、餐饮等企业开展折扣优惠活动,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友谊商城、金宏商城、新乐超市等大型商场、综合超市在周末、假日依托周边开阔区域开展促销活动。积极组织县域商贸企业开展“粽香端午、嗨购6•18”、“助商惠民促消费”等系列促销活动,进一步促进城乡消费提档升级。依法足额按时划拨、代收和保障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切实做好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广泛开展职工生活服务项目,为职工提供健康管理、养老育幼、心理疏导、文化体育等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9.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健全消费信用体系,强化产品追溯机制,提高保护用户权益能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20.优化监管服务。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消费领域企业信息公示与信用修复工作的衔接,按照“谁处罚、谁列入、谁修复”的原则,强化协同修复,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失信惩戒到信用修复的监管闭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工作,深化双随机监管制度,完善消费领域抽查事项清单,探索多级联动和跨区域联合抽查,统筹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双随机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工作,提升消费领域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1.简化优化证照办理。加快推行新型消费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行政审批,进一步便利企业办事。全面推行“全程网办”“不见面”办事、“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证照分离”和“秒批”等商事制度改革举措,提供一体化受理、收件、查询、发证等服务。严格执行《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实行申报登记制,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完善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税政策和投资支持。落实好国家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集中各类资源大力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保教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家政服务和残疾人育养服务等实行税收减免。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型消费发展,促进相关综合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相关企业数字化转型。贯彻落实好国家对新型消费领域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争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老一小”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政银企合作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等各类型支付清算服务主体降低手续费用,降低商家、消费者支付成本。持续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实现更大范围便民惠民,提高移动支付普惠性。(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人行民乐县支行、县税务局)
(三)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充分考虑群众可承受度以及相关机构运营成本,加强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方式,合理增加能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给。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社区服务设施,可因地制宜优化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结合职能及任务分工抓好本领域和行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细化本部门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完善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
(二)加强统计监测。在落实国家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基础上,探索建立体现我县特色的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支持新型消费发展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刊发推送我县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相关重点信息,深入解读政策,做好网上宣传阐释。聚力正向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