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5-0051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农业特色产业化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5-09-30 17:16:44 | 是否有效 | 是 |
为加快推进我县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扩展现代农业“六个空间”,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田园民乐”品质,根据《张掖市加快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5年—2027年)》要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为抓手,推进传统农耕农法与现代技术有机融合发展,探索有机农业发展试点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培育一批有规模、有质量、有品牌、有效益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到2026年建成有机农业示范点5个(蔬菜2个、中药材2个、马铃薯1个),新增有机农产品基地5000亩(蔬菜3000亩、中药材1500亩、马铃薯500亩);2028年,全县有机农产品基地达1万亩,新认证有机农产品15个,打造全国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3个,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3项以上,将民乐县打造成全省重要的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有机基地建设
1.择优确定基地。紧盯有机农业生产的土、肥、水、药、气等核心要素,全面评估基地的土壤环境,择优筛选生产环境条件优越、技术规范及周边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建设有机农业基地,重点在永固、洪水、三堡、民联等镇打造西蓝花、青笋等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在南丰、永固、顺化等镇打造黄芪、当归等有机中药材生产基地,在洪水镇、南古镇、新天镇打造有机马铃薯种薯和加工薯生产基地,在基地周围建设缓冲带,确保基地远离污染源。(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民发集团;各镇人民政府。)
2.优化产地环境。按照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实施“净土工程”,推行种养循环,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为主,科学精准配肥施肥,持续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确保基地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以上,灌溉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周边1公里内无污染源,建立有机基地土壤监测点5个,疫病监测点5个,及时掌握土壤环境变化情况,防止土壤沙化、盐碱化等“土壤病”。建立基地缓冲保护带,确保有机生产区与常规农业区保持50米以上隔离,防止作物疫病交叉污染。加强转换期管理,新建基地在1年—3年转换期内,期间禁用化学合成投入品,确保土壤监测零药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3.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有机农产品基地生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T 19630)等国家标准,修订中药材、马铃薯、蔬菜等产业有机生产技术规程3项,统一育繁种、播种、施肥、灌溉、疫病防控等操作规程,明确生产主体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标准进行生产种植,建立有机农业投入品管理台账和农产品生长记录,如实填写投入品购销和仓储、使用情况,记录农产品各阶段生长过程。将从事有机农产品生产的经营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信息库管理,实现农产品生产管理、质量、市场流通等全流程信息追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4.加快基地认证。加强与专业农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合作交流,突出高原田园生态农业资源优势,共同推动有机基地标准化生产和有机农产品质量认证,力争每年新认证蔬菜、中药材、马铃薯等有机产品5个以上。对已认证的有机产业基地开展监测,全面掌握基地产地环境、产品质量、营养体系、产品信息追溯等,对监测结果达到有机基地条件的,指导经营主体及时续认证,确保每个产品证书时效均在有效期内,提升有机农产品的基数和质量,促进有机农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民发集团;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有机基地监管
5.建立基地挂牌登记制度。制定民乐县有机农产品名录,对新认证、续认证的有机农业基地和农产品进行公示公布,面向社会展示有机农业发展成果,在基地显著位置设立基地保护牌,标注基地名称、基地建设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及产品质量认证等信息。健全基地包抓责任制,每个基地由中高级农业技术人员和乡镇分管农业领导具体包抓,对基地建设开展“一对一”服务,帮助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基地建设和质量认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6.建立智慧管理系统。在六坝镇、三堡镇建立2个智慧有机农业示范点,引入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有机农业生产的智能化和精准化管理,配套安装传感器、监控设备和自动化控制装置,探索运用物联网、遥感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全面收集农产品环境质量、生长环节、产品采收等信息,建立基础数据收集、传送、分析、应用,根据采集数据信息对基地环境质量、生产要素、基础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为有机农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全面提升有机农业发展的真实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民发集团;各镇人民政府。)
7.建立基地管理长效机制。在耕、种、收等环节,根据田间作物情况集中开展有机农业技术培训活动,推广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促进生产标准规范统一;线上依托“云上智农”APP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有机认证管理培训,提升有机农业生产者掌握有机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及认证流程。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套用有机农产品质量名称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持续完善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争取有效措施保护基地及周边环境,对秸秆、农膜等农田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有机产品效益
8.强化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依托有机农业骨干生产经营主体,深化与知名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培育适应性强、营养价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有机农产品,创新作物品种选育、智慧数字农业、生物绿色防控等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转化5个以上。搭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组建中药材、蔬菜、马铃薯3个科技小分队,深入有机农业基地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生产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民发集团;各镇人民政府。)
9.拓展农机产品增值空间。依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有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支持园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等引进先进设施设备和攻关技术,新建有机产品加工生产线2条,新研发有机加工产品3个,促进有机初级产品到高端产品转变,有效拓展产品增值空间。持续推进有机农业品牌培育工作,将有机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田园民乐”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重要内容,有序推进有机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力争新认证“甘味”企业商标品牌5个,名特优新产品2个,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打造一批全省知名有机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民发集团;各镇人民政府。)
10.健全农机产品产销体系。完善有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1—2家冷链骨干物流企业,将田间地头冷链设施串联起来,形成冷链仓储运输矩阵和产销网络,协同联动辐射全国销售市场,全面提升有机产品鲜活品质、运输效率和销售市场。持续推进民乐县电商平台建设和京东中国特产·民乐优选特产馆运营,促进有机农产品线上和线下销售双向发展,结合“甘味出陇”行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有机产品展销活动,加强有机农产品与商超、学校、批发市场有效对接,促进有机产品进市场、畅销售、扩赛道、拓海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民发集团;各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及各镇党委、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开展有机农业倍增工作,全面推广有机农业种植技术,指导各镇经营主体开展有机产业基地生产管理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资金和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资金,项目建设实施中争取支持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无法配套支持有机农业发展时,由县财政进行预算配套,对建设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并获取有机质量认证证书(含转换证书)的经营主体,每亩地给予500元奖励,产业基地补助种类不限,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民发集团;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