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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有机农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扶持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2059/2025-0051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农业特色产业化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5-09-30 17:21:40 是否有效

    一、政策背景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市加快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加快全市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以甘州区党寨镇,临泽县蓼泉镇,高台县黑泉镇、新坝镇,山丹县清泉镇、陈户镇,民乐县洪水镇等七个乡镇为核心区域,打造一批通过专业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文件中明确扶持政策“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核心区域七个乡镇建设有机蔬菜基地,市上确定的有机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经营主体主营蔬菜、中药材的,认证后通过县级审核、市级核查后,每亩给予3000元奖励,其中,市级利用耕地质量提升、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现代设施农业等项目,以项目形式补贴到基地建设所在地,每亩补助2000元,其余由县区财政统筹承担。县区政府应当制定基地发展的补助政策以及推进基地创建和续报工作的激励制度

二、出台目的

为加快推进我县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扩展现代农业六个空间,探索有机农业发展试点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培育一批有规模、有质量、有品牌、有效益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到2026年建成有机农业示范点5个(蔬菜2个、中药材2个、马铃薯1个),新增有机农产品基地5000亩(蔬菜3000亩、中药材1500亩、马铃薯500亩);2028年,全县有机农产品基地达1万亩,新认证有机农产品15个,打造全国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3个,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3项以上,将民乐县打造成全省重要的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

三、重要举措

一是推进有机基地建设择优筛选生产环境条件优越、技术规范及周边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建设有机农业基地,重点在永固、洪水、三堡、民联等镇打造西蓝花、青笋等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在南丰、永固、顺化等镇打造黄芪、当归等有机中药材生产基地,在洪水镇、南古镇、新天镇打造有机马铃薯种薯和加工薯生产基地二是加强有机基地监管建立基地挂牌登记制度制定民乐县有机农产品名录,对新认证、续认证的有机农业基地和农产品进行公示公布,面向社会展示有机农业发展成果,在基地显著位置设立基地保护牌建立智慧管理系统在六坝镇、三堡镇等区域建立10个智慧有机农业示范点,配套安装传感器、监控设备和自动化控制装置,全面收集农产品环境质量、生长环节、产品采收等信息,实现有机农业生产的智能化和精准化管理。三是提升有机产品效益强化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创新作物品种选育、智慧数字农业、生物绿色防控等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转化5个以上新建有机产品加工生产线2条,新研发有机加工产品3个,力争新认证甘味企业商标品牌5个,名特优新产品2个,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持续推进民乐县电商平台建设和京东中国特产·民乐优选特产馆运营,促进有机农产品线上和线下销售双向发展

四、扶持政策一是积极争取市级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补助资金,积极组织经营主体有机蔬菜、中药材生产示范基地,通过实际审查后,每亩地争取补助资金2000元。二是县级层面积极争取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资金和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资金,项目建设实施中争取支持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县级财政对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力度,对建设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并获取有机质量认证证书(含转换证书)的经营主体,每亩地给予1000元奖励,产业基地补助种类不限,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