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45/2025-0007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0 17: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扶持培育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工作计划(意见征求稿)
一、起草背景
《工作计划》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服务业重点行业扶持全面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民乐县扶持培育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工作计划》。
二、主要内容
《工作计划》共包括发展现状、发展目标、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发展现状。目前,涉及GDP核算的五个营利性服务业行业中,我县达到规上标准的在库企业4家,仅占全市的12%。从行业分布来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户,文化体育娱乐业1户,科学技术服务业1户,信息传输、居民服务及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空白。
第二部分:发展目标。2025年底,全县新升规纳统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达到11户以上,营业收入增加值增长10%以上。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入库1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新入库2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新入库2户,居民服务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新入库2户,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入库2户,新纳入核算的房地产业2户。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一是实行企业培育清单管理;二是建立企业高效服务机制;三是加大企业金融人才激励;四是加大企业要素及扶持奖励;五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联系包抓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强化服务保障,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合理需求,做到现场调研、深入研判、精准发力、全力攻坚,形成助推营利性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加强监测调度。建立由发改、统计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税务、财政等服务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明确牵头领导及业务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在库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和培育企业保障服务、指导入库力度,实时掌握培育、新增企业以及在报、退库企业等情况。加强宣传引导。以排查摸底的培育企业、拟升规企业、有望“个转企”的个体户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扶持政策的宣传。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共同为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创造良好氛围,提升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引导企业积极“升规纳统”。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定期对相关部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培育及入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进行通报,挂牌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营利性服务业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