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45/2025-0007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0 16:55:00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民乐县扶持培育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工作计划》意见征求稿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着力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部署要求,推动实施服务业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夯实第三产业发展基础,增强全县经济发展后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发展现状
目前,涉及GDP核算的五个营利性服务业行业中,我县达到规上标准的在库企业4家,仅占全市的12%。从行业分布来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户,文化体育娱乐业1户,科学技术服务业1户,信息传输、居民服务及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空白。2025年一季度,4户营利性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61亿元,占第三产业比重为11.8%,拉动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7%,低于全市1.53个百分点。我县营利性服务业存在规上企业数量少、行业代表性差、在库企业支撑不足等制约因素。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底,全县新升规纳统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达到11户以上,营业收入增加值增长10%以上。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入库1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新入库2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新入库2户,居民服务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新入库2户,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入库2户,新纳入核算的房地产业2户。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企业培育清单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担好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的主体责任,会同市场监管局加强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情况的监测统计力度,精准分析确定有望转规的潜力企业名单,纳入企业孵化清单,做好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宣传;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对接沟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升规标准80%但未能纳入统计库的企业,择优纳入提升企业清单,实时监测企业运行情况,推动企业尽快升规入库。(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民发集团)
(二)建立企业高效服务机制。优化“个转企”流程,在政务大厅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协调相关许可部门开展证照联办、并联审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和转型时间,推进“个转企一件事”一次办成,持续强化转企后的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对各行业领域近规企业动态监测和调度,对已达到升规标准但因手续不全、财务不规范及“一户多照”等因素未能入库纳统的服务业企业,各相关部门加强统计、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企业的规范化经营水平,夯实入统基础,做到培育一家、成熟一家、入统一家、成功一家。(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大企业金融人才激励。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支持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金融业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协调各金融机构采取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等灵活多样的信贷担保方式,加大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贷款投放力度。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有人才招聘需求的,纳入全县人才招聘相关计划,通过政府平台网站发布招聘信息,适时组织在库企业赴高校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企业要素及扶持奖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优先考虑列入分类培育清单内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支持培育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优先申报国、省专项扶持资金。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享受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用电需求保障、医保政策、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用地需求、信用评定等方面给予入规企业优先考虑。强化资金激励,对年度首次升规纳统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以及经营状况良好、为全县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库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申报程序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发改局收集申报材料,会同统计局、财政局联审,经县政府同意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予以扶持奖励。(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民发集团)
(五)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服务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推广宣传并严格落实各项支持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完善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优先支持“个转企”企业、分类培育清单内企业接入“信易贷”等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帮助其提高融资获得率。(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联系包抓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强化服务保障,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合理需求,做到现场调研、深入研判、精准发力、全力攻坚,形成助推营利性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调度。建立由发改、统计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税务、财政等服务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明确牵头领导及业务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在库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和培育企业保障服务、指导入库力度,实时掌握培育、新增企业以及在报、退库企业等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以排查摸底的培育企业、拟升规企业、有望“个转企”的个体户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扶持政策的宣传。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共同为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创造良好氛围,提升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引导企业积极“升归纳统”。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定期对相关部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培育及入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进行通报,挂牌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营利性服务业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民乐县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清单
2.营利性服务业入库纳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