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1-0079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16 16:47:26 | 是否有效 | 是 |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2019年根据民乐县委办公室、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县农业委员会(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的农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了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职能整合后,民乐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统筹推动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职能,主要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农畜产品深加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综合执法、畜牧兽医、农机管理等工作,统一管理和安排全县农业农村综合开发项目。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构改革后,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财务人事审计股、农业产业化股、畜牧兽医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乡村振兴股);下属事业单位9个(民乐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民乐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民乐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民乐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民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民乐县农村经营指导站、民乐县畜牧兽医工作站、民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单位2个(农业机械监理站、民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现有干部职工145人,科级干部55人,工勤技能人员19名,公益岗位人员4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现有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个(民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民乐县农业机械监理站),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15人,干部11人,工勤人员4人。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主管本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9个。分别是民乐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民乐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民乐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民乐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民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民乐县农村经营指导站、民乐县畜牧兽医工作站、民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派驻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现有派出单位10个。即:南丰畜牧兽医站、永固畜牧兽医站、洪水畜牧兽医站、三堡畜牧兽医站、六坝畜牧兽医站、民联畜牧兽医站、顺化畜牧兽医站、丰乐畜牧兽医站、新天畜牧兽医站、南古畜牧兽医站。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度预算收入总计6128.13万元,支出总计6128.1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支出总体增加104.67万元,增加1.17%,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局加挂乡村振兴局牌子,与乡村振兴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
2022年度预算收入合计612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8.13万元,占100%。
2022年度预算支出合计612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53万元,占16.93%; 项目支出5090.6万元,占83.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8.13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8.13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事务支出6128.1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2.1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6.5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用取暖费、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辆运行费、专用材料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188.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主要包括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工会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费126.57万元,其中:经费62.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4.47万元、公车运行补助32.4万元、其他费用7.1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53.8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266.48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价值67.61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2022年暂未列拟采购固定资产计划。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预算中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县级财政拨款6128.13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3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