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3/2024-0032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14 17:18:02 | 是否有效 | 是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和各类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3.落实《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开发使用激励政策。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7.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落实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负责落实部分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10.依照组织法规定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依照县政府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11.负责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工作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4.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工资福利股(工改办)、社会保险股、财务和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股、劳动关系股9个股室。
2.直属事业单位
分别是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维权中心)、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过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决算公开表七、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702.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20.51万元,下降16.54%,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0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2.46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70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7.40万元,占15.49%;项目支出9045.06万元,占84.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702.4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120.51万元,下降16.54%。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0.51万元,下降16.54%。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55万元,占3.46%;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1.88万元,占88.78%;卫生健康支出36.82万元,占0.34%;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支出760.03万元,占7.1%;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33.18万元,占0.3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43.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2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人员生活补贴由省财政直接下达。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3.66万元,支出决算为950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就业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直接下达;二是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人员生活补助由省级财政直接下达;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省级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直接下达;四是机关养老保险上级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直接下达。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资金未在预算批复中下达。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0.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贴息上级配套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年初预算批复中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下达。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21.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2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7.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6.94万元,下降48.02%,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取暖费2024年1月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4万元,增长97.0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支出费用在本年度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取暖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19.82%,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过紧日子”精神,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19.82%,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过紧日子”精神,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5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4万元,增长97.0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支出费用在本年度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240.0%,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我单位及时召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布置会议,由分管财务领导主持,各单位、股室负责人参加,重点强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单位、股室,确保自评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全面实施,有序开展。局内设机构9个、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绩效评价,共涉及自评项目13个,预算总金额9045.06万元,实际执行数9045.06万元,项目资金全部执行完毕,项目内容涉及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等方面。根据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的13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均超过95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为“优”,部门整体综合评价得分99.6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1:民乐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前期费用
2023年,该项目县级预算安排12.58万元,1-12月支出12.58万元,执行率100%。实施情况如下: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民乐县财政局下达县人社局民乐县公共实训前期费用12.58万元,全部到位。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1-12月,支付项目前期费12.58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12月,民乐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已经建成。2024年3月份投入运营后,将同时满足服装加工、面点制作、康养服务、餐饮服务、旅游服务、现代农业、电子商务、无人机、电工、焊工、钳工、创业培训等12个专业500人次教学和实训,可实现全县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有力提升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能够为脱贫人口、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户中的劳动力、县域内企业职工、城乡转移劳动力提供更为便捷和高效的培训及就业服务,有效提升务工就业水平,促进就业稳定增收。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实施效果:
(1)产出指标:县级资金安排项目1个,实际落实1个。
(2)效益指标:民乐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已建成。项目建设能够提升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全部为100%。
过程管理:
(1)计划管理指标:该项目县级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5个工作日,项目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用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
(2)资金管理指标:该项目资金12.58万元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管理指标:该项目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建成。
(4)监督检查指标:项目审计、督查、巡视等未指出问题。
项目2:民乐县乐民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费用
2023年,该项目县级预算安排55万元,1-12月支出55万元,执行率100%,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民乐县财政局下达县人社局民乐县乐民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费用55万元,全部到位。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1-12月,为该项目中标承建单位甘肃八翔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拨付工程款55万元(全部为农民工工资),资金执行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12月,民乐县乐民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经建成。2024年3月份投入运营后,将成为服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生态地灾搬迁群众和园区企业职工的综合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能够为搬迁群众和园区企业职工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社保服务、政策宣传、贷款服务、工伤认定、权益保障等多类型、高效率、更便捷的人社服务,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和园区企业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实施效果:
(1)产出指标:县级资金安排项目1个,实际落实1个。
(2)效益指标:民乐县乐民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9月已建成。项目建设能够提升乐民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能力。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全部为100%。
过程管理:
(1)计划管理指标:该项目县级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5个工作日,项目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用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
(2)资金管理指标:该项目资金55万元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管理指标:该项目2022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建成。
(4)监督检查指标:项目审计、督查、巡视等未指出问题。
项目3: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该项目年度内省级拨付资金822.45万元,1-12月实际支出822.45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1-12月发放2021至2023年支持引导到基层就业680名毕业生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共计支出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资金822.4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省级补贴资金下达后,用人单位按月向县人社局申报生活补贴,由县人社局根据考核情况、工资报酬发放情况和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等手续进行复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将招聘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就业机制和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积极支持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采取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基层单位积极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比例达到92%以上,依据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3.各项指标完-0987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应纳入项目高校毕业生人数680人,实际完成680人。纳入项目扶持高校毕业生条件全部为省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用人单位为县内企业、县级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等,招聘毕业生条件及用人单位条件符合政策规定,全部完成预期指标。补贴标准严格按1500元/人.月执行,按月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保卡,共计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资金822.45万元,达成预期指标。补贴资金在规定时效内下达到位,按月拨付发放到位,时效指标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任务完成100%,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成效显著,通过项目实施支持基层单位引才招才,壮大基层单位技术人才队伍,尤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促进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达成预期指标。
(3)可持续影响指标:高校毕业生对政策持续执行期望值很高,用人单位对政策持续执行期望值很高,该项目成为基层单位用人招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效措施,受到广大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欢迎,并希望项目政策每年延续执行,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4)满意度指标:高校毕业生对政策实施满意100%,用人单位对政策实施满意度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个别用人单位毕业生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发放到位,主要原因是项目用人单位需按月向人社部门申报生活补贴,须提交毕业生工资报酬发放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日常考勤台账等,因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社保缴费不及时导致申报补贴资料提交拖延,延后补贴发放时效,下一步将加强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上报资料,提高补贴发放时效。
项目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该项目年度内中央拨付资金4074万元,省级拨付1060万元,1-12月实际支出4074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1-12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8460人,共计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407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目标,广泛宣传养老政策,努力实现参保全覆盖,确保每月老年人养老待遇足额发放,发放率达到了100%,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到龄人数大于或等于34000人,实际完成38460人。每年初将即将到龄人员反馈至各镇、社管委,由各村社区通知本人办理待遇登记,严格审核待遇领取资格后,每月到龄次月起将养老金发放至社保卡,共计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数4074万元,达成预期指标,时效指标完成95%。
(2)效益指标:年度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了154.05元,任务完成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了居民的基本生活,养老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促进了社会和谐,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4)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满意度大于等于9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财政统一安排全县资金支付进度,导致5月-11月延迟10-15天发放养老金。下一步将加强社保专项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积极与财政沟通对接,每月在31日前完成养老金发放工作。
项目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该项目年度内中央拨付资金548万元,1-12月实际支出548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1-12月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2232人,共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4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到了100%,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效果显著,有利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进一步深化,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享受养老保险基金补助人数2232人,实际完成2232人,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2)效益指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效果显著。
(3)可持续影响指标:有利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进一步深化,促进了社会和谐,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4)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满意度大于95%。
项目6:省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该项目各级预算共安排资金72.41万元,其中:中央62.57万元,省级9.84万元,1-12月支出72.41万元,执行率100%。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该项目各级预算共安排资金72.41万元,其中:中央下达62.57万元,省级预算安排9.84万元,所有资金全部按时到位,按时发放。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该项目安排预算资金72.41万元,使用72.41万元,执行率100%,预算资金全部用于按月发放省列“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生活补贴和缴纳社保,5月为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人员发放每人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发放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省列“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月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做到了专款专用,按照考录人员分配资金,资金下达及时、拨付严格按照资金及财务要求,每月向财政申请拨款,拨付合规,财政拨款后及时将生活补贴发放,资金使用规范、准确,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检查。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月为省列“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社保,确保服务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到位,并为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服务人员发放每人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全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完成率100%。
4.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2023年新招募省列“三支一扶”服务人员15人,9月上岗,从9月开始按月为服务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并缴纳社保;为2021年考录的12名省列“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资及社保缴纳到9月后服务期满全部安置,安置率100%,安置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发;为2022年考录的11名(指标12名,1名于2023年8月考录特岗教师离职)省列“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发放工资按月缴纳社保,并于5月为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人员发放一次安家费每人3000元。服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均正常在岗,生活补助及社保按时发放缴纳,无拖延情况发生,全部完成预期指标,没有偏离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
2023年新招募省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完成率、上岗率均为100%,2021年招募人员服务期满安置率100%。“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项目建设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加强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基层队伍增添了活力,在就业创业示范引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基层输送培养人才、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
“三支一扶”招募公告待省、市公告发布后,我县在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对招募公告进行广泛宣传,对咨询人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毕业生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一方面解决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了基层人才紧缺问题,服务人员上岗后工作稳定,服务人员和基层服务单位对此项目实施满意度均为100%,满意度达到100%。
项目7:市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该项目预算市级共安排资金84.93万元,1-12月支出84.93万元,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市列“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生活补贴、缴纳社保,并为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每人3000元,执行率为100%。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该项目市级预算共安排资金84.93万元,所有资金全部按时拨付到位,按时发放。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该项目安排预算资金84.93万元,使用84.93万元,执行率100%,预算资金全部用于按月发放市列“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生活补贴和缴纳社保,5月为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人员发放每人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发放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列“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月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分配按照考录人员分配科学,资金下达及时、拨付严格按照资金及财务要求,每月向财政申请拨款,拨付合规,财政拨款后及时将生活补贴发放,资金使用规范、准确,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检查。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月为市列“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社保,确保服务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到位,并为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服务人员发放每人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全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完成率100%。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2023年1-10月新招募市列“三支一扶”服务人员11人,9月上岗,从9月开始按月为服务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并缴纳社保;为2021年考录的9名市列“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到9月后服务期满全部安置,工资纳入财政统发;为2022年考录的8名(指标9名,1名于2023年3月考录公务员)市列“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发放工资按月缴纳社保,并于5月为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人员发放一次安家费每人3000元。服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均正常在岗,生活补助及社保按时发放缴纳,无拖延情况发生,全部完成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
2023年新招募市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1人,完成率、上岗率均为100%,2021年招募人员服务期满安置9人,安置率100%。市列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项目建设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加强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基层队伍增添了活力,在就业创业示范引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基层输送培养人才、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
市列计划“三支一扶”招募公告待市级公告发布后,我县在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对招募公告进行广泛宣传,对咨询人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毕业生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一方面解决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了基层人才紧缺问题,服务人员上岗后工作稳定,服务人员和基层服务单位对此项目实施满意度均为100%,满意度达到100%。
项目8:就业补助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1484万元;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455万元,合计1939万元。2023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全部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2023年1-12月实际支出193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全部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支出,2023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2023年1-12月: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79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300人的115%;2023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5%,控制在目标4.5%范围内。
4.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绩效指标: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1000人,实际完成1012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1059人,实际完成1059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440人,实际445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180人,实际180人;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98%,实际完成比例100%;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1个,实际完成1个。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98%,实际完成率100%;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80%,实际完成率100%;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98%,实际完成率100%;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98%,实际完成率100%;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98%,实际完成率100%;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98%,实际完成率100%;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98%,实际完成率100%。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98%,实际完成率100%;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600-1600元,实际补贴标准600-1600元;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932.63元/人.月,实际人均标准932.63元/人.月;岗位补贴人均标准1670元/人.月,实际人均标准1670元/人.月。
(2)效益指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标3300人,实际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79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300人的115%;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指标400人,实际完成423人;2023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5%,控制在目标4.5%范围内。全年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为0,实际为0。
(3)满意度指标: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85%,实际100%;就业扶持政策办服务满意度≥90%,实际100%。
项目9:省级创业带动扶持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该项目年度内省级拨付资金9万元,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5.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1-12月,为3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经营主体拨付扶持资金各3万元,累计拨付扶持资金9万元。
6.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7.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发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资金扶持作用,深入实施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创造发展环境,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新动能,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众投入创业的新格局,进一步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市场主体活力,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9万元全部用于3户企业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3户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14人,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8.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省级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经营主体3户,按照文件指标要求,3户经营主体每户补助资金3万元,共计9万元;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9万元全部发放到位;项目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出率100%;创业带动就业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项目资金达成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获得创业带动就业补助的3户经营主体用工人14人,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3)满意度指标:获得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资金的3户经营主体对政策实施满意度全部为100%。
项目10: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补助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预算安排,该项目年度内省级拨付资金66.6万元,实际到位6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1-12月,为22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拨付岗位补贴66.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省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22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支出执行率100%,脱贫劳动力实现了就地就近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显著,脱贫劳动力家庭收入显著提升。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指标值222个,2023年实际完成222个;人均标准指标值500元/人/月,2023年实际完成500元/人/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100%,2023年实际完成率100%;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100%,2023年实际完成率100%;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位率100%,2023年实际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人数指标值222个,2023年实际完成222个。
(3)满意度指标:对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100%,2023年实际满意度100%。
项目1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该项目各级共拨付资金1003.81万元,其中:中央拨付资金793.31万元,省级拨付资金127.46万元,市县拨付资金83.04万元;1-12月支出1003.81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今年以来,1-9月份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转发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按照“积极稳妥、扩大规模、突出重点、防范风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创造发展环境,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新动能,充分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市场主体活力,努力扩大就业容量,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稳步推进。
4.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2023年我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125万元,其中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40笔2215万元,小微企业32家7910万元,增长率为64.71%。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100%,资金足额拨付率100%,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100%。
(2)效益指标:年度内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大于2倍,创业担保贷款覆盖率大于60%。
(3)满意度指标:申报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满意度大于9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个人满意度大于9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企业满意度大于90%。
项目12: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各级共拨付资金357万元,1-12月支出357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立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城乡劳动力、特别是生态地灾搬迁群众培训就业意愿、园区发展实际、县域经营主体用工需求等,大力实施围绕县域重点产业实施技能培训“赋能工程”、围绕重点群体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蓄能工程”、实施职业能力培训提升“聚能工程”。全面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优化行动、企业稳岗扩岗增效行动、青年群体就业培优行动、农民工就业创业助力行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提质方面、就业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等“六大行动”,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夯实公共就业服务基础。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4.数量指标:培育劳务品牌1个,建立市级高技能人才基地1处,为民乐县乡村振兴学院,建成市级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1个,培育乡村领头雁11名,建成乡村就业工厂5个。农村转移劳动力服务8.25万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8025人,实现劳务收入23.66亿元。
(2)社会效益指标:创业领头雁吸纳就业人数稳定在90%以上,乡村就业工厂吸纳带动就业人数增效在10%以上,认定的劳务品牌、乡村领头雁、乡村就业工场社会影响力较强,同时市场认可度较高、美誉度较高,均在95%以上,自认定为乡村就业工厂以来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为0。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98%,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98%。
项目13:工伤案件调查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张财社[2022]55号文件通知要求,下达工伤案件调查费市级补助资金0.28万元,该项目2023年度拨付资金0.28万元,实际执行资金0.28万元,用于经办机构日常工作任务的开展支出。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及时按有关政策要求审核支付经办机构办理案件产生的费用,保障了经办机构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达成了预期指标。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及时按有关政策要求审核支付经办机构办理案件产生的费用。
(2)效益指标: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支出,有效提高了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部完成年初目标。
(3)满意度指标:经办机构干部职工满意度达到100%,全部完成年初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专家组开展了部门整体评价工作,部门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23年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474.28元。
附件1: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2: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体系
附件3: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绩效监控报告及报表
附件4: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
附件5: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
附件6: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公用经费类)支出绩效目标监控报告及报表
附件7: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公用经费类)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