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77/2025-0024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洪水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洪水镇 |
生成日期 | 2025-03-28 17:01:24 | 是否有效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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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5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5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洪水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洪水镇政府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机构
设置党政机构4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党政机构规格均为股级。科级职数不突破改革前核定的职数。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机关党的建设、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文书档案、统计、信息、会务、机关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基层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务公开、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督镇各类项目建设;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保、医保、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村组社区事务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示范创建。
4.平安法治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统筹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平战结合机制;承担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事业单位
设置事业单位5个,均为公益一类:分别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单位规格原则上为副科级。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负责农技、农机、林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林木草原病虫害和农业灾害,承担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动物疫病防控救治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集镇建设、全域无垃圾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工作;负责辖区公路及其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
2.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负责党群服务中心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供党员群众日常教育、法律、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就业创业、公共安全、区域共建共享等服务;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志愿者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培训基层文艺骨干,指导村级开展文化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做好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搜集、整理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辖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管护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负责文化体育旅游
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旅游、全民健身工作。
4.综合执法队。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6名,设队B长1名、副队长1名。负责整合辖区内执法力量和资源,以镇名
义开展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
5.社区服务中心。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1名,科级职数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变。负责组织社区居民进行自治管理,做好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综合治理等各项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共建理事会确定的管理目标;负责协调指导社区开展公共服务,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单位共驻共建共治、资源共享,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队伍,办好社区服务业;配合做好落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介绍就业和开展优抚救济工作;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治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等,开展职业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创评活动,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协调有关社会服务组织承担政府委托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教育科普等社会事务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项目;负责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以及公益活动为主的志愿者服务;负责政府委托的社区服务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提供政务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咨询服务;开展社区居民自助互助服务;推进社区建设窗口服务等工作。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969.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58万元,增长2.8%,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969.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969.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58万元,增长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45万元;
2.教育支出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49.78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66.91万元;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12.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9.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969.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58万元,增长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8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0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969.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58万元,增长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乡镇属于城郊乡镇,无此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9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4.培训费1.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44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培训近年来各类培训逐渐增加。
5.会议费0.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3万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有本单位有固定会议场所,所有会议规格和规模与往年同步,一切会议从简。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6.00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不超预算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万元。
2025年部门面对中下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27.9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296.55平方米,价值848.07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7.98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3.50万元。其中:房屋出租收益3.5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6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6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6月,组织开展1月—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问题。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在内部通报中无整改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转移支付项目5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部门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00万元,2025年度部门预算项目0个。
(二)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洪水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年度总体目标分为四个一级考核指标: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满意度指标。2025年预算基本支出969.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9.67万元,公用经费106.00万元,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