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结我县近年来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经验,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办〔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公示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结我县近年来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经验,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办〔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性任务,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完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持续夯实“三农”基本盘,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1年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聚合各级资金和力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业产业振兴,建成13000亩的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10.3万亩、蓄水池配套工程17.4立方米、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5.807公里。推进种子育苗基地建设,开展黄芪、当归、党参等中药材种苗繁育和技术推广,推广黄芪育苗74亩设持续推进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水肥一体化育苗25亩,常规育苗49亩)。支持品牌培育与产销对接,在县域内马铃薯种植农户与爱味客签订订单并交售马铃薯约97200吨,带动农户种植马铃薯积极性。持续加快畜牧产业发展,推进顺祥、吕氏海盛、祁连雪域农牧科技、华瑞农业、西黎农业等规模养殖场10个,新建扣棚面积达到1500㎡以上。同时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对全县7个镇62个行政村共维修农村饮水工程25项,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质量。对全县10个镇及工业园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垃圾中转站维修,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方式分为跨部门资金统筹整合与部门内资金统筹整合,整合资金重点围绕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和任务,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一般群众不致贫。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整合资金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确定的任务,按照“规划跟着任务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纳入整合的省级14项资金和市县资金应整尽整、统筹安排,力争最大限度整合涉农资金。
(三)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原则。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连续性,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围绕突出短板和重点问题,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提高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深度和质量。
根据各行政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所需建设项目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按照“各尽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切实负担起各自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四、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
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范围是省级14项和市县政府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整合资金范围
1.省级14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的省级资金,包括省级财政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两州一市”省级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省级资金、以工代赈省级资金、水利发展省级资金、农田建设补助专项省级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省级资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省级资金、农林业草原资源保护及发展专项省级资金(①防沙治沙资金②林业草原科技创新与合作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省级资金、土地整治等补助省级资金、农村环境整治省级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资金。
2.市级资金。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县级配套资金。
(二)整合规模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0375.15万元,涉及21个项目类别。具体包括: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06.63万元。
2.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0万元。
3.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5708.52万元。
五、整合资金建设内容
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马铃薯种薯繁育补助、生态宜居小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小区日光温室维修、种子育苗基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支持马铃薯销售、农产品品牌建设、贫困家庭“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小额扶贫信贷贴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蓄水池配套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路建设、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奖补、良种繁育、养殖基地建设、人饮水提质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卫生设施配套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及垃圾中转站维修、农房抗震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建设,具体项目如下:
(一)农村产业发展方面
1.马铃薯种薯繁育补助260万元。建成13000亩的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1个,对种植农户每亩补助200元,补助资金26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2.生态宜居小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小区日光温室维修300万元。对生态宜居小镇12座单座温室规模1.5亩的高标准日光温室和16座单座温室规模2.1亩的双列式日光温室的温度调控设备、智能控制设备、补光灯、日光薄膜、风口、卷帘机、卷帘、卷膜机、基质架、基质土、给排水系统等进行维修或更换。对4座单座温室规模5.7亩智能连栋高标准日光温室的风机、水帘、遮阴系统、薄膜、卷膜机、风口、电路、给排水系统等进行维修或改造,安排资金30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3.种子育苗基地建设60万元。支持县农技推广中心在全县不同区域开展黄芪、当归、党参等中药材种苗繁育和技术推广,新建试验示范点3个以上,示范效应明显的,给予项目推广经费30万元。2020年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全县不同区域开展黄芪、党参、当归等中药材种苗繁育和技术推广,分别为黄芪育苗74亩(水肥一体化育苗25亩,常规育苗49亩),党参和当归育苗各0.2亩,安排项目推广经费30万元。2021年安排项目推广经费3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4.支持马铃薯销售486万元。与爱味客签订合同并交售马铃薯的县内经营主体,每吨补助资金50元。共有县内种植农户与爱味客签订订单并交售马铃薯约97200吨,给予农户奖补资金486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5.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20万元。2020年新认证有机农产品的经营主体1家两个农产品,(甘肃华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冷冻(却)肉、牛乳、奶牛、肉牛)安排奖补资金2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6.贫困家庭“雨露计划”培训项目244.5万元。为民乐县所有脱贫户家庭中目前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技工类院校教育的815名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共计补助资金244.5万元(其中2020年第一学年560人,南丰镇136人,永固镇59人,洪水镇71人,民联镇64人,三堡镇6人,六坝镇56人,顺化镇46人,丰乐镇63人,新天镇34人,南古镇25人;2021年第一学年255人,南丰镇45人,永固镇10人,洪水镇30人,民联镇17人,三堡镇5人,六坝镇66人,顺化镇22人,丰乐镇32人,新天镇18人,南古镇10人)。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7.小额扶贫信贷贴息441.645万元。对2014年以来已脱贫但未享受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且有信贷需求的脱贫户发放贷款贴息。截至2020年12月20日,需向全县405户脱贫户贴息28.99万元,2021年共需贴息资金327.83万元。2021年预计贷款户贴息资金84.69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8.小型农田水利建设304.605万元。渠系建设15.807公里,每公里补助15万元,补助资金237.105万元。其中:南丰镇黑山村0.92公里,沟湾村1.02公里,民联镇郭湾村1.75公里,六坝镇王官村0.599公里,四堡村0.138公里,新天镇太平村1.3公里,上姚村0.28公里,薛寨村1.4公里,南古镇城东村2公里,顺化镇新天乐村0.2公里,丰乐镇双营村1.5公里,单口闸4个,桥2座;洪水镇吴庄村1.5公里,南古镇周庄村3.5公里,南丰镇黑山村新建23个对口闸,补助资金4万元,六坝镇王官村新建桥和单口闸,补助资金3.5万元。永固镇姚寨村十九支渠系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9.蓄水池配套工程建设696万元,其中:新建蓄水池8座(洪水镇黄青村3座、民联镇高寨村1座、顺化镇上天乐村1座、南古镇王庄村2座、上花园村1座),共17.4万立方米,每立方米补助40元,补助资金696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10.高标准农田土地治理项目5708.52万元,其中:土地治理16788亩(顺化镇曹营村6012亩、新天镇二寨村1589亩,马庄村1970亩、南古镇田庄村3417亩,西朱村3800亩),每亩补助1200元,补助资金2014.56万元;土地治理74196亩(洪水镇黄青村7668亩、下柴村3126亩、友爱村7000亩、老号村2507亩;民联镇高寨村7021亩、张明村5000亩;三堡镇三堡村4000亩;顺化镇上天乐村2574亩、曹营村6512亩、下天乐村629亩;丰乐镇涌泉村4000亩;新天镇三寨村2159亩、马庄村1907亩、二寨村1589亩;南古镇王庄村4623亩、上花园村2967亩、田庄村3417亩、左卫营村1672亩、何庄村2525亩,西朱村3800亩),每亩补助400元,补助资金2967.84万元;土地治理12102亩(永固镇西村7431亩,民联镇上翟寨村1159亩、洪水镇红石湾村3512亩),每亩补助600元,补助资金726.12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11.产业路建设166万元。对六坝镇六坝村马铃薯、高原夏菜万亩基地新建产业路3.1公里,每公里补助53.5万元。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葛永斌
12. 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120万元。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持续巩固提升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示范作用突出的样板村,每村奖补资金8万元。经验收,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炒面庄村、总寨村、滕庄村、屯粮村、团结村、下二坝村、何家沟、四坝村、六坝村、顺化堡村、张满村、上姚村、杨坊村、吴庄村、新墩子村)均达标,安排奖补资金120万元。(奖励资金权属归村集体,形成固定资产)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13.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奖补80万元。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旅游村(示范村、模范村)的一次性奖补资金20万元,市级专业旅游村(示范村、模范村)的一次性奖补资金15万元;获评五星级和四星级农家乐的经营业主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020年丰乐镇易湾村已创建市级专业旅游村,补助资金15万元,:一锦大锅台创建星级农家乐,补助资金5万元,垅塬休闲生态园和清风苑农庄星级农家乐,补助资金10万元。拟创建六坝镇六坝村和民联镇东寨村省级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补助资金40万元,妈妈家农庄和一锦乡村农家乐创建星级农家乐,补助资金10万元;(示范村奖励资金权属归村集体,形成固定资产)。
责任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14.良种繁育体系建设60万元。对择优确定的50户养殖“甘牛”良种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共养殖“甘牛”1200头,每头良种基础母牛给予500元补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15.养殖基地建设100万元。新建扣棚面积达到1500㎡以上,且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10个,每个一次性补助10万元。分别为民乐县顺祥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商品猪繁育基地、民乐县吕氏海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张掖祁连雪域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华瑞农业万只种羊场、西黎农业万只种羊场、甘肃万物春绿色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民乐县奇祥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乐县聪慧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乐县昌芳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乐县兴鑫养殖专业合作社。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6.人饮水提质改造工程657.88万元。对生态宜居小镇第一配水厂进行整体更换消毒系统,包括水泵、二氧化氯发生器、化料器、卸酸泵、管理房维修等。
责任单位:水务局
责 任 人:王建学
17. 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85万元。对全县7个镇62个行政村共维修农村饮水工程25项,主要维修内容:维修截引3处、水厂12处,维修养护深井泵15套、变电设施8套,维修自控设施12套、消毒设备16套,改建冻管3.085km、检查井26座,维修减压阀36台,更换各类控制阀门56台,维修干支管道漏水点82处。
责任单位:水务局
责 任 人:王建学
18.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卫生设施配套项目60万元。在新天镇杏园村、吕庄村生购置吸污车1辆,主要用于两村的污水收集及转运,并辐射周边村庄的污水清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式收集点4处,配备大容量分类式垃圾桶12个,主要用于两村文化活动广场公共区域点的垃圾收集;购置环卫垃圾桶327个,每户放置1个;购置保洁车8辆,杏元村、吕庄村各4辆,保洁员负责公共区域垃圾收集和清运。在适宜位置设置与垃圾清运车相配套的容积为4立方米的垃圾收集斗14个,确保生活垃圾正常收集;在两村适宜位置修建垃圾中转站1处。
责任单位:新天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海涛
19.人居环境整治及垃圾中转站维修280万元。对全县10个镇及工业园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垃圾中转站维修。其中新天镇、南古镇、洪水镇、六坝镇、民联镇每镇补助30万元,工业园区补助30万元。南丰镇、永固镇、三堡镇、顺化镇、丰乐镇每镇补助20万元,共补助资金28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张爱民
20.农房抗震改造45万元。抗震房屋改造12户,其中:脱贫户(含监测户)5户(其中永固镇2户、六坝镇2户,顺化镇1户),每户补助3万元;五保户5户(其中:民联镇1户、丰乐镇3户、新天镇1户),每户补助3万元;一般户2户(其中:南丰镇1户、洪水镇1户),每户补助1.05万元。抗震房屋加固维修26户,其中:脱贫户(含监测户)4户(南丰镇2户、顺化镇1户、南古镇1户)、五保户2户(六坝镇2户),低保户、残疾户和一般户19户(南丰镇10户、民联镇2户、三堡镇1户、六坝镇2户、顺化镇1户、新天镇2户、南古镇1户),按户均0.5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 任 人:刘大龙
21.“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0万元。在生态宜居小镇建设4个“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第一社区建筑面积1101.6平方米,第二社区建筑面积1682.64㎡,第三社区建筑面积1682.64㎡,第四社区建筑面积1500㎡,补助资金200万元。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 任 人:汤如胥
六、整合程序
1.县财政局将需整合的涉农资金和市县本级安排的涉农资金汇总(后续下拨的分阶段汇总),报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后,将资金额度通知相关涉农单位,积极与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衔接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按整合项目资金额度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从项目库提取项目,制定项目申报指导意见,通知并督促各类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在汇总各部门项目实施计划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向各部门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4.县财政局根据县乡村振兴局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并将资金拨付到支付平台。
5.各项目主管部门接到县上下达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后,及时报送省市主管部门备案,并按项目建设有关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后的结余资金,继续整合重新安排使用。
七、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申报指导意见,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县项目搜集整理,建立科学完整的整合资金项目库;负责全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审批,下达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县财政局: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制定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向农业农村局通知统筹整合资金额度,下达整合资金计划,按进度拨付资金,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县监察委、审计局:负责全县整合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及审计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或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县上下达的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行业标准、工程管理规范实施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按照下达的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抓好项目落实,做好协调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水务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负责建立整合项目资金台账,向相关单位发出项目整合告知书,并定期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合项目资金情况。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和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经财政局确定整合资金数额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加快资金安排进度,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安排一个,同时按要求制定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后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明确资金用途,科学编制方案。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与各涉农部门衔接,严格按照整合资金适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制定2021年整合资金项目库,明确资金用途、投资标准、建设内容、用款计划、扶贫效益、具体实施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内容,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项目库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群众参与、行业评估、民主决策等机制,充分听取镇村及群众意见,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实施项目要通过镇村政务公开栏、网站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整合工作由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涉农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部门整合实施项目的评估论证、概算核定、立项审查、初步设计批复、实施监管、报账审核、考核验收等工作。
(四)优化支付程序,规范资金管理。根据资金整合方案,将资金下达项目实施单位,不属于调整的科目由原单位继续整合使用;属于调整使用用途的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在预算指标中记录有关资金用途调整情况,项目主管部门专账核算,如实反映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合同书、施工进度提出用款计划,按规定程序支付资金。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及各镇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审核办法和流程,明确审核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及时支付、高效使用。
(五)强化督查监管,提高资金效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县监察、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督查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要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坚决防止不按规定实施项目和使用资金的现象发生。要突出利益导向,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试点工作成绩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镇给予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不执行试点政策、阻扰和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及截留、挪用、贪占等乱用项目资金,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充分发挥效益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纳入部门和各镇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合理确定赋分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整合资金效益。
民乐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牛益民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赵 富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史清廉 县纪委监委副书记
张爱民 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晓琴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金 县林草局局长
刘大龙 县住建局局长
赵生贵 县发改局局长
李林学 县教体局局长
王建学 县水务局局长
武 荣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培爱 县审计局局长
樊 钊 南丰镇政府镇长
曹天星 永固镇政府镇长
陶得东 民联镇政府镇长
陈建生 洪水镇政府镇长
王秉林 三堡镇政府镇长
朱兴国 六坝镇政府镇长
马龙清 顺化镇政府镇长
张重英 丰乐镇政府镇长
杨海涛 新天镇政府镇长
陈学福 南古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王晓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