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3/2023-0003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6 10:33:58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我县近年来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办〔202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点任务,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持续夯实“三农”基本盘,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3年,我县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紧紧围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对连片种植小麦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进行补助,预种植小麦70万亩;新建民乐工业园区圆梦园安置区就业创业孵化园1处,总建筑面积约1890平方米,新建马铃薯示范园1处;支持马铃薯产业发展,打造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育种育苗及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成脱毒种薯面积3万亩,且对与本县马铃薯加工企业签订合同并交售马铃薯的县内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建设3400亩的农产品烘干仓储加工厂,建设小麦面粉加工车间,建设蔬菜加工厂及实时气象系统、蔬菜检测中心和科技开发中心,建设12000平方米的蔬菜物流配送中心;对新改扩建扣棚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且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以及对全县养殖良种基础母牛20头以上的养殖户给予补助;持续保障小额信贷贴息资金700万元;产业配套灌溉设施渠系建设33.35公里,改建渠道2.998公里和各类建筑物16座(沉砂池1座、水闸7座、车桥8座);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城南村、城北村实施集镇特色风貌改造和绿化亮化工程,配备分类垃圾箱200个,垃圾清运车2辆,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整合资金重点围绕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和任务,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一般群众不致贫。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整合资金按照“规划跟着任务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纳入整合的省级13项资金和市县资金应整尽整、统筹安排,力争最大限度整合涉农资金。
(三)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原则。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连续性,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围绕突出短板和重点问题,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提高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深度和质量。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按照“各尽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切实负担起各自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四、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
(一)整合资金范围
1.省级资金。包括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两州一市”省级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省级资金、以工代赈省级资金、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资金、林业草原资源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①防沙治沙资金②林业草原科技创新与合作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土地整治等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资金13项。
2.市级资金。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县级资金。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县级配套资金。
(二)整合规模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072.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21.6万元,以工代赈省级资金1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省级资金391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60.3万元。
五、整合资金建设内容
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马铃薯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农产品烘干仓储加工厂建设、草畜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产业配套的灌溉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一)农村产业发展方面
1.对连片种植小麦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给予17.63元的补贴,2023年预种植小麦70万亩,补助资金100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2.新建民乐工业园区圆梦苑安置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53.34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890㎡,配套室外三网工程建设,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3.新建马铃薯示范园。对农业园区示范楼进行改造,资金用于病毒检测室、洗涤室、灭菌室、药品室、无菌操作间等实验设施购置、检验空间共2000㎡。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4.支持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育种育苗及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成脱毒种薯面积3万亩,向本地种子管理机构备案的经营主体,并形成联农带农机制,每亩补助200元,补助资金600万元;与本县马铃薯加工企业签订合同并交售马铃薯的县内经营主体,每吨补助资金100元(经营主体80元,村集体20元),共有县内经营主体与种植户签订订单并交售马铃薯约10万吨,补助资金100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5.民乐县粮食物资仓储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1000万元。建设占地3400亩的农产品烘干仓储加工产业项目;小麦面粉车间年加工小麦15万吨,生产各种面粉11.1万吨,副产品麸皮3万吨;谷朊粉生产线年产谷朊粉0.91万吨;建设蔬菜加工厂及实时气象系统、蔬菜检测中心和科技开发中心,12000平方米蔬菜物流配送中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6.支持草畜产业发展210万元。对新改扩建扣棚面积达到1500㎡以上,且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每个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全县养殖良种基础母牛20头以上的养殖户,每头良种基础母牛给予500元补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7.小额扶贫信贷贴息700万元。2022年12月21日,脱贫助力贷结余25笔,金额108.89万元,扶贫小额信贷结余989笔,金额4735.9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359笔6662.83万元,其中脱贫助力贷2023年2月全部到期,需贴息资金5.6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需贴息资金177.3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持续发放中,预测至2023年末发放2360笔,余额11800万元,需贴息资金517.1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8.整合产业配套的灌溉设施建设443.9万元。修建渠系33.35公里,每公里补助18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00.3万元。其中:南丰镇黑山村3.4公里,新天镇闫户村3.2公里,六坝镇铨将村1.1公里,六坝镇四坝村3.8公里,丰乐镇白庙村4.6公里,洪水镇费寨村新建干一斗斗渠2.6公里,马蹄村3.5公里,柳谷村3.15公里,杨坊村大西干渠尾延伸段8公里。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9.益民东干二十支改建工程398万元。改建渠道2.998公里,各类建筑物16座(沉砂池1座、水闸7座、车桥8座)。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葛永斌
10.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91万元。南古镇毛城村,建设规模7429亩,项目建设资金916万元,整合主要建设内容为:埋设低压地埋管道76.631km,安装给水栓1281个,各类管件1518个,新建闸阀井213座,泄水井76座,安装滴灌首部系统11套,配套80kVA变压器1台、配套100kVA变压器2台、配套160kVA 变压器2台。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1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60万元。对城南村、城北村实施集镇特色风貌改造和绿化亮化工程,配备分类垃圾箱200个,垃圾清运车2辆。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王连才
六、整合程序
1.财政局根据县级财政状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所需建设规模,提出整合资金总额,将资金额度通知农业农村局。
2.农业农村局按整合资金额度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从项目库提取项目,制定项目申报指导意见,通知并督促各类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在汇总各部门申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财政局。
3.财政局按照整合资金使用范围复审后报政府终审。
4.财政局根据政府审定结果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并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5.农业农村局根据政府审定结果,向各部门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6.各项目主管部门接到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计划后,按项目建设有关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结余资金,继续整合重新安排使用。
七、工作职责
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项目申报指导意见,并做好项目申报、论证等工作;负责全县项目搜集整理,建立科学完整的整合资金项目库;负责全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审批的下达,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财政局:负责制定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向农业农村局通知统筹整合资金额度,下达整合资金计划,按进度拨付资金,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监察委、审计局:负责全县整合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及审计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或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下达的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行业标准、工程管理规范实施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按照下达的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抓好项目落实,做好协调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监察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的涉农整合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财政局,负责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
(二)明确资金用途,科学编制方案。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与各涉农部门衔接,严格按照整合资金适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完善项目库,明确资金用途、投资标准、建设内容、用款计划、具体实施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内容。项目库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群众参与、行业评估、民主决策等机制,充分听取镇村及群众意见,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实施项目要通过镇村政务公开栏、网站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整合工作由财政局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部门整合实施项目的评估论证、概算核定、立项审查、初步设计批复、实施监管、报账审核、考核验收等工作。
(四)优化支付程序,规范资金管理。根据整合资金方案,将资金下达项目实施单位,不调整用途的资金由原单位继续使用;调整用途的资金,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在预算指标中记录有关资金用途调整情况。项目主管部门专账核算,如实反映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程序支付资金。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及各镇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审核办法和流程,明确审核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及时支付、高效使用。
(五)强化督查监管,提高资金效益。各部门要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突出利益导向,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镇给予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不执行政策、阻扰或干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部门,以及截留、挪用、贪占等乱用项目资金,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充分发挥效益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民乐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牛益民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赵多磊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 刘学林 县纪委监委副书记
王连才 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建学 县财政局局长
宋晔儒 县林草局局长
刘大龙 县住建局局长
赵生贵 县发改局局长
李林学 县教育局局长
葛永斌 县水务局局长
武 荣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培爱 县审计局局长
樊 钊 南丰镇政府镇长
曹天星 永固镇政府镇长
柴玉国 民联镇政府镇长
陶得东 洪水镇政府镇长
姜 浩 三堡镇政府镇长
王秉林 六坝镇政府镇长
马龙清 顺化镇政府镇长
张重英 丰乐镇政府镇长
谢兴举 新天镇政府镇长
陈述臻 南古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政局,王建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连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