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4-0007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农村经营指导站 |
生成日期 | 2024-03-08 10:17:5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1号)要求,现面向全县遴选承接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民乐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服务事项:主要对小麦、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开展机耕、机种、机防、机收等单环节、多环节或全环节的托管服务。
(三)实施期限: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
二、申报对象
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有服务能力的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专业农业服务组织以及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的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从业经验,原则上注册登记3年以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齐全,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二)农民合作社具备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服务设备,专业农业服务组织具有组织分散农机户开展服务的能力,服务农机具符合农机安全规范,并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农机驾驶员要持证上岗。
(三)近3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在农业服务领域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等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五)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申报资料
(一)填写《民乐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登记表》;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固定的办公场地(场所)和农机具存放场地证明图片;
(六)申报单位机械行驶证、作业人员驾驶证;
(七)申报单位所有的农机具明细表,在表中载明机器型号和数量等内容。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民乐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社会化服务遴选公告。
(二)主体申报。有承接意愿、具备遴选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表及相关申报资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指导站),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资质和服务能力审查,不具备条件的服务组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订立合同。确定的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
六、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3日(截止时间为3月13日下午6:00);
(二)报名地点: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指导站309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936—4421882。
附件:1.民乐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登记表
2.民乐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农业机械登记表
3.民乐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农机作业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