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59/2026-00300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
| 生成日期 | 2026-07-20 08: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甘财建〔2026〕60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补助项目资金147万元,主要用于圈舍改造、设备提升、粪污处理等环节。我局严格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请”的原则,通知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提出项目申请,经镇村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核实,初步确定张掖祁连雪域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乐县三一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乐县惠恩养殖专业合作社承担民乐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任务,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条件
1.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位于民乐县划定的禁养区以外,符合畜牧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办理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达到环保部门要求的养殖废弃物处理的环保条件。
2.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或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出栏量以动物检疫票为准。
3.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养殖档案规范完整,无违规违禁投入品使用记录,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征信良好,且具有正常年审的开户许可证。
5.近3年享受过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经营主体不再重复享受,同一年度内,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支持的项目,不得通过奖励资金重复支持。
二、建设内容
张掖祁连雪域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并安装自动饲喂料线12套,其中30吨饲料分塔12个,管线长度8000米,管线直径75㎜,3.5千瓦/台电机6台。采购并安装环控1050负压风机110台,600负压风机50台,智能环控器50套。
民乐县三一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粪污氧化池2座1000立方米,堆粪场1座200平方米,采购并安装固液分离机1台。
民乐县惠恩养殖专业合作社:采购并安装产床50套,保育床60套,限位栏290套。
详见民乐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补助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表。
三、补助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备案。各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后,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各个项目主体的建设内容逐一验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7月—2026年12月。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民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936-4413117。
附件:民乐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补助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表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