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1/2021-0015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卫健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卫健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15 15:22:24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法〔2018〕70号)、张掖市卫健委转发的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张市疾控发〔2019〕3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甘肃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预防接种工作,提高预防接种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预防接种服务,同时改善各镇预防接种门诊环境,优化预防接种门诊服务,提高预防接种门诊能力建设,2020年对全县预防接种单位进行了整合和规范化建设,由镇级卫生院实行集中接种,现将我县实行的集中预防接种(点)单位公示如下:
一、乡(镇)级预防接种门诊(13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和《甘肃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在每个乡镇卫生院内设立1个预防接种门诊,全县共设立13个乡镇预防接种门诊。
责任区域:负责本乡镇所辖行政区域。
工作职责:承担所有一类疫苗的接种任务。
服务对象:本乡镇居住的所有适龄接种对象(包括流动儿童、暂住儿童)。服务周期及其他情况:实行周接种,具体时间为每月的6号、13号、20号、27号,遇节假日正常接种。
二、城区预防接种门诊(1个)
社区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责任区域为:各乡镇(洪水镇除外)在县城购置住房和居住3个月以上的适龄接种对象。工作职责:承担所有一类疫苗的接种任务。一类疫苗服务周期及其他情况:实行日接种。
三、新生儿预防接种点(3个)
民乐县人民医院、民乐县中医院、民乐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各设置新生儿接种室1个。
责任区域和服务对象:在本医院出生的新生儿。
工作职责:承担本院新生儿卡介苗和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服务周期及其他情况:以上三个产科医院在儿童出生24小时内进行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工作。
附件:民乐县预防接种门诊(点)责任区域及免疫规划科服务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