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2-0004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
生成日期 | 2022-04-02 17:35:25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1〕28号)精神,依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21〕66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有目标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三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力争到2025 年,全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省级卫生乡镇达到全覆盖,省级卫生村覆盖率持续提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公共卫生设施建设,营造干净整洁人居环境 。二是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三是强化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大力推进健康民乐建设。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爱国卫生工作落实。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爱国卫生工作能力。
(3)创新工作机制,拓展爱国卫生运动渠道。
(4)加强宣传发动,凝聚爱国卫生运动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