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策解读

《民乐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2028/2023-0017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2-03-21 10:58:01 是否有效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民乐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是根据《张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市委办字〔2022〕15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的,对指导和规范我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背景及必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工作要求,加快构建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四大体系”,着力打造林城相彰、林村相依、林水相映、林山相融、林沙相伴、林路相随、林田相护的绿色城市,持续提升我县综合竞争能力。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于2022年2月27日印发了《张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市委办字〔2022〕15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规定的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5个方面36项指标开展创建活动。经初步统计,我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7.52%,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7.25平方米,乡村绿化率达70%,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20km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达70%,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初步形成了城市公园均布、环城绿荫围绕、道路绿带相依的城乡绿色生态体系,具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基本条件。

二、建设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规定的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5个方面36项指标开展创建活动,实施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建设、村镇绿化、水系道路绿化、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等工程,不断拓展城镇村庄绿化空间,构建城区、乡镇、村庄一体的绿化格局,形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打造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力争到2024年6月底,涉及我县5类33项指标全部达标。

三、建设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坚持耕地保护、依法依规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四、主要内容

《民乐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由正文和4个附件构成。正文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阐述了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阐述了5类33项指标的具体建设内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第三部分实施步骤,主要阐述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流程。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附件1、2分别为民乐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民乐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附件3为民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年度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年度建设内容;附件4为《国家森林城市(地级及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试行)》,说明了各项指标的评审具体要求、责任单位以及打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