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5-0045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5-08-18 10:54:48 | 是否有效 | 是 |
为便于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民乐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内容与工作要求,现就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背景与总体目标是什么?
本《方案》旨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确保我县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此项国情国力调查的关键一环。
总体目标是:在2025年内,全面完成我县土壤三普的收官与成果形成工作。这意味着工作重心从前期的外业调查采样,全面转向内业数据的审核验收、成果资料的编制汇交,最终形成权威、可靠的普查成果,为我县土壤资源的精准管理、农业生产的优化布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最根本的数据支撑。
二、《方案》规定的核心实施内容有哪些?
2025年的工作主要围绕三大核心任务展开:
完成内业数据审核与验收:这是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性的生命线。将对全县2067个土壤样品的制备与检测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复检,并开展县级自验和省级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按期形成并汇交普查成果:这是本次普查的最终产出。将基于审核无误的数据,编制形成包括基础图件(如土壤类型图、养分分布图等)、专题成果报告和县级普查总报告在内的一系列成果,并按要求逐级汇交。
完成土壤分类鉴定:这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将依据国家最新的土壤分类系统,核对历史数据(“二普”)与本次普查的剖面数据,完善并确定我县准确的土壤类型清单,为土壤科学分类和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项目资金如何安排与使用?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土壤三普项目资金70万元。资金将严格依照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全部用于土壤三普工作的相关支出,主要包括:
内业制备与检测:样品化验、数据分析等费用。
成果形成编制:图件绘制、报告撰写、专家评审等费用。
资金管理将严格执行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项目的时间进度是如何安排的?
项目制定了清晰的时间表,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025年1月—7月:集中开展内业数据审核、验收及问题整改工作。
2025年8月—9月:完成县级土壤类型清单并上报省土壤普查办公室。此时,资金支付进度需达到80%以上。
2025年10月—12月:基本完成各项成果编制任务。至12月底,资金执行进度需达到100%,全年任务全面完成。
五、为确保任务完成,《方案》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方案》强调了三个方面的保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县土壤普查办公室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强化工作落实:要求主动与省、市质控专家沟通,严格数据审核,督促第三方机构落实整改,并加强人员技术培训,确保最终成果的质量。
严格资金管理: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高效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并接受审计和监督。